日本 日本强制对残疾人进行绝育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到给残疾人绝育这种做法还真的是太不人道了,有的人说了其实在这样的事情应该是不会发生的,但是这样的事情偏偏就是发生了,而且就发生在日本,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这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揭秘分析看看吧,感兴趣的网友不要错过了!
日本 日本强制对残疾人进行绝育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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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中,希特勒与东条英机及墨索里尼是纳粹三巨头,他们不仅是军事上的同盟,更是政治生态及价值观体系认证的合伙人,他们构建了纳粹种族主义体系,鼓吹种族主义理论,制造了灭亡其他种族惨绝人寰的集中营事件,这一切德国人和意大利人在1945年已经结束了噩梦,而日本人则把它推迟到了1996年才如梦初醒 。
断种法与优生保护法
资料显示,《优生保护法》的参照物是纳粹德国的《断种法》,以防止生育不良子孙为目标,以身体和精神残疾为由强迫当事人接受绝育手术 。“优生手术”实施与否先由医生判断,而后都道府县地方政府的审查会通过 。实施手术的过程中,可以绑住身体,使用麻醉药,甚至可用欺瞒手段哄骗当事人 。被实施手术的人若已婚,则通知被手术人的配偶 。
1996年,通过对《优生保护法》进行大幅修正,改法律改名为《母体保护法》开始实施,终于废除了“优生手术”的法规 。“优生手术”这一词汇得以废除,改为“不孕手术” 。原先的法规中基于优生学的思想进行“强制断种”的条文得以消除 。
一个多世纪以来,日本人为了脱亚入欧,积极改良人种,采取了众多措施,包括鼓励日本女生与欧洲白人交配,改革国民营养每天从幼儿园开始一杯牛奶有助于提高身高等,同时日本社会的男女权力不对等,智障女子被视为家族的耻辱,更是权力得不到保障,所以纳粹时期的极端人种理论延续了半个多世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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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恶法如何被终结的呢?
日本宪法规定,日本国民有追求幸福的权力,生育权是人权的最基本权力之下,纳粹时期的日本没有人权,重新回到文明社会的日本就需要面对历史作出检讨和修正,可是这个民族不具有面对历史的勇气和良心,直到一个诉讼引发了社会对优先法律关注,局面才得到了改善 。
宫城县1963年到1981年期间,接受了“优生手术”的男女859人中,未成年者占了52% 。最小的女孩是9岁,最小的男孩是11岁 。不少年度都有11岁前后的小孩接受手术 。对于年龄还小的小孩强行实施绝育手术的惊人内幕浮出水面 。
1月30日,15岁时被强迫实施不孕手术的60多岁女性首次向仙台地方法院提起向国家索赔的诉讼 。女性向县里要求公开当年的手术记录,可以当地政府的回应是“已经被销毁” 。她从20年前便开始着手向政府索赔的事宜,她一直处于痛悔中无法自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