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 拐卖儿童在古代是什么罪?古人如何对待人贩子?( 二 )


西汉 拐卖儿童在古代是什么罪?古人如何对待人贩子?
文章图片
古代人贩子拐卖女童,主要是卖给大户人家当奴婢或者卖给那些养“瘦马”的“妓女专业户”训练,等其长大后再让其入青楼为养母谋利 。《红楼梦》中那位可怜的香菱(英莲),生在小康之家,父亲甄士隐十分疼爱她 。正月十五家中仆人抱着她去看灯时,仆人将小女孩放在门槛上自己去厕所小解时被人贩子抱走了 。甄氏“夫妻二人,半世只生此女,一旦失落,岂不思想,因此日夜啼哭,几乎不曾寻死” 。
当然,历代王朝写在纸面上的律法,对“略卖人”的处罚是相当严重的 。汉代将拐卖行为与群盗、盗杀伤人、盗发坟冢等重大罪行相提并论,并处以磔刑(砍头后并将尸体分裂) 。后世王朝的立法基本上沿用这类规定,只是刑罚轻重有所不同 。如唐律规定:“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元史·刑法志》载:官民人等“但犯强窃盗贼,伪造宝钞,略卖人口,发冢放火,犯奸及诸死罪”,一律交有司处置 。
西汉 拐卖儿童在古代是什么罪?古人如何对待人贩子?
文章图片
至于买被拐卖的男孩为自家的子孙,在古代中国也有,如上文提到的唐律规定,其罪仅仅是“徒三年”,远轻于卖为奴仆 。但这种情况在处在农业社会、宗法势力强大的中国古代并不常见 。因为古代中国没有人口控制政策,且多聚族而居,某个人没有子嗣的话,多半由族内过继,且族内供过继的男孩很多,没必要去买一个弄不清来路的男孩来顶门立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