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无害的精神病患者是不是有医治的必要

你先思考如下几个问题:精神病会不会导致患者自身痛苦,比如思维混乱、情绪障碍、无法与别人正常交流。这位患者会不会给他的家庭带来痛苦和负担。如果你是这样的患者,你还有一丝理智存在,你愿意去治病,还是这么混沌下去就好了。一个完全失去理智的人,他的人权也是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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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这个精神病患者做了什么事,而是他患有精神病这一事实,有病就要治病,不要等到病入膏肓才后悔莫及。个人认为一个人应该有权利做不影响他人的任何事情,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自由。这个问题让我想到了里“一个男人买了一只速冻鸡,然后和它发生了关系,然后把他吃掉了”这个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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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无害的精神病患者是不是有医治的必要】 有病得不到科学有效的治疗是精神分裂症最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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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无害的所谓的“癌症”患者是否需要治疗?如果不需要,那么无害的精神病人似乎也是不需要,那么谁来鉴定“无害”?把自己当蘑菇算么?夜夜唱歌闹得家人不得安宁算么?见人就抱,骚扰邻居的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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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那什么是有害?如果有害了那是不是就可以强制治疗?问题觉得很好,但是个人觉得有一点窄了。如果我们“正常人”被迫做一件事,我们的反抗会被人理解,但是精神病人的反抗是没有人理解的,就会出现被迫治疗。如果是对“无害”病人被迫或许还会有人同情,但是对于有害病人大多数人就不会同情了。但是人都是一样的啊,我们正常的生活中或许也会挡到别人的路,不小心踩到别人的脚,这也算是对别人的伤害,虽然我们不是刻意为之,但是这些确实是不可避免的。把病人强制送到医院里治疗,有可能是周围的人为了解脱,有可能是医院想赚钱,有可能是政府不希望大街上出现影响市容的疯子,有可能是群众不希望自己的利益受到任何侵犯,但是很少是因为人权的。真正的理解包容尊重爱都是很少见的。很期待更加精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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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无害的的断腿者是否有医治的必要?对社会无害的的耳聪患者是否有医治的必要?对社会无害的的哑巴患者是否有医治的必要?……题主要灭绝掉这些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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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治疗。对社会无害,但对自己和家庭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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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病就得想办法治疗,没得治的也要治疗以求缓解。建议你去北大六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