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物业管理条例今起实施,朝阳一居民因飞线充电领罚首单


「北京日报」物业管理条例今起实施,朝阳一居民因飞线充电领罚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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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规定,违规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将被处罚。上午,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朝阳消防执法人员对一户居民的“飞线充电”行为开具了罚单,当事人将面临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据悉,这是《条例》实施后,北京第一起因“飞线充电”且拒不改正被处罚的案例。
《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员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4月1日至30日,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针对此《条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宣传贯彻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条例》有关内容开展无死角、全覆盖、多时段的执法监督检查。今天上午7时许,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二处执法人员前往十八里店乡多处出租房屋开展执法。
执法过程中,检查人员来到一处出租房屋,发现在疏散通道上存在对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的违规行为,当即联系房屋所有人及租客,对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确认,当问及当事人知不知晓《条例》有关内容时,当事人表示知晓,村委会前期已经开展有关宣传贯彻。
检查人员当即对既有的违规事实进行了确认,并开出了全市第一例违反《条例》的罚单。之后,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将约谈违规当事人,对其行政处罚将按法定程序进行。
【「北京日报」物业管理条例今起实施,朝阳一居民因飞线充电领罚首单】下一步,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加大违反《条例》相关内容的处罚力度,持之以恒地做好辖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进而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的平稳可控。
朝阳消防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