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荆轲刺秦的秦舞阳,为啥见到嬴政后直发抖?欺负弱者的勇不是勇

什么叫作“勇敢”,从来都不是个简单的概念。
《孟子》认为,勇者分为“大勇和小勇”,小勇敌一人、大勇安天下;小勇只是匹夫之勇,大勇则是为了安民护邦。
鲁迅的那段话则更加直白:“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
事实证明,秦舞阳就是个专门向孩子们瞪眼的角色;燕国的弱,不是没有原因的。
秦舞阳,是太子丹经过精挑细选,专门配给荆轲当助手的“著名”勇士。
他之所以认为秦舞阳“勇”,是因为这小伙“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年仅十三岁时,就敢当街杀人,而且还瞪得路边吃瓜群众不敢正眼瞧他。
等等,这种行为,不是典型的杀人犯吗?而且还是少年犯。这种人不是应该被关进牢里抵命才是吗?莫非在战国时期就流行打架斗殴,越会打架的诸侯国,就越能打仗?
根据对比来看,貌似是完全相反的。早在战国初期,西边的秦国在推行变法时,就有一项重要的规定:“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胆敢私斗的,视性质恶劣程度依律处置。
所谓的私斗,主要是指村与村之间、宗族与宗族之间的群体性打架事件,也包括个人之间的决斗。这种行为,既会造成人口伤亡、影响社会生产力;又会影响社会团结,不利于一致对外;而且还会破坏法令,形成独立于政府法制之外的社会规则。
严令禁止私斗后的秦国,老百姓变得非常温顺,《荀子·强国》中是这样描写的:“其百姓朴......甚畏有司而顺”,淳朴老实,尊重官员、性格温顺;《史记》中则称:“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在秦国内温顺、守法的良好市民,上了战场却变成了虎狼之师。
其实这两种现象间并不矛盾,历史上战斗力强大的王朝,军人都是由“良家子第”组成,尤其是我们熟悉的强汉盛唐。在近现代,东西方的职业化军人,也都是文化水平越高、战斗力越强。
相对于违法乱纪之徒,“良民”他们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有一定的家业,所以才对国法有所畏惧,明白自己的表现对家族有何等意义;他们对国家忠诚度更高,知道为谁而战;守规矩、听指挥,有牺牲精神;知识水平相对更高、对技战术的学习掌握更有优势;有底线,不会作恶,有助于军纪的维持......因此,相对于“兵油子”,老实人组成的军队普遍更强大。
我们再回头看看燕国。对于秦舞阳这样的严重违法乱纪者,燕国不但不惩处,反而视为勇士顶礼膜拜,可见该国在观念中就认同恃强凌弱的行为。
陪荆轲刺秦的秦舞阳,为啥见到嬴政后直发抖?欺负弱者的勇不是勇】说到这,就联想到长平、邯郸之战后的燕、赵之战。当时的燕国使者在赵国逛了一圈,回国后急吼吼的撺掇燕王:“赵氏壮者皆死长平,其孤未壮,可伐也”,现在的赵国还没从长平之战中恢复过来,壮丁都死光了,眼下正是个软柿子啊,赶紧去捏捏。
当时的燕国君臣几乎全部人举双手赞成:“群臣皆以为可”。但结果很喜剧,燕国的全部精兵,被赵国追着屁股穷追猛打;燕军将领要么被杀、要么被俘;随后的几年里,燕国被赵国抓着狠狠地在地上摩擦。
可见,整个燕国都有恃强凌弱的思维。可惜的是,除了乐毅在的时候,其他时期的燕国在对阵中原诸强时从来没占过啥上风,这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整个国家风气如此,就不能怪秦舞阳个人了。来到秦国王宫,面临的是肃穆威严、气势慑人的秦国宫殿;军纪严明、杀气逼人的秦军;“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气场强大、不怒自威的嬴政。这才是真正的强者,虐菜成性的秦舞阳突然掉链子就不奇怪了。
咱们平时里也许会见到类似的情况:一个人平日里吆五喝六、牛皮哄哄,仿佛谁都进不了他的法眼;但若真让他上台发言,可能会吓得战战兢兢、脸红脖子粗,一句话也憋不出来。
荆轲替秦舞阳开脱的那句话其实很贴切:“北蕃蛮夷之鄙人”,小地方的粗人,没见过大场面。
荆轲则跟秦舞阳完全相反。
纵观《史记·刺客列传》的记载,从没见过荆轲好勇斗狠的记录,也没留下什么实战表现数据。
他跟赵国知名剑客盖聂谈论剑术,由于观念的争执,盖聂对他怒目而视。但他既没切磋证明自己,也没回以眼色,而是跑路走人;
后来荆轲在邯郸跟鲁勾践赌博起了争执,对方暴怒呵斥,但他只是“嘿而逃去”,没有任何分辨、走为上策。
因此,结合后来刺秦时的表现,咱们很容易得出“荆轲实战经验差劲、只是个嘴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