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劳动者疫情期间“莫名”被裁员如何维权?律师支招


北青网综合:劳动者疫情期间“莫名”被裁员如何维权?律师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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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退休却遭辞退、不主动辞职就调离岗位、员工保险受益人竟是公司......疫情期间,不少用人单位企图通过裁员来减少支出,殊不知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近日,中安在线采访人员采访了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珏,以案说法,为劳动者维权支招。
案例一、还有一年退休,却被辞退了
基本案情:王先生59岁,在A公司工作已有十五年。某日,由于工资发放问题,王先生与公司领导发生激烈争吵。次日,王先生来上班,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口头告知,他已经被辞职。单位不给任何书面辞退通知。王先生该如何维权?
律师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协商解除是在双方均无过错的前提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约定解除是针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对劳动合同履行约定了具体明确的期限。法定解除分为劳动者行使法定解除权(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和用人单位行使法定解除权(劳动者存在过错),只有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制度,给企业造成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从王先生的情况来看,用人单位的行为显属违法。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王先生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或者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标准即双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用人单位系口头告知,未出具书面劳动关系解除证明,王先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向当地社保部门申领失业金。
案例二、40岁以上女导购不主动辞职,面临调岗
基本案情:王女士今年40岁,在一家商场做导购5年。最近由于商场生意不好,公司人事部门通知40岁以上的女员工主动离职,否则会被调岗(调到偏远地区或者外地)。王女士发现,在她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实有一条约定了单位可以随时调动员工到其他工作地点,如果员工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王女士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辞退通知或证明却遭到拒绝,这样,她即使离职也领取不了失业金。王女士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