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七部门: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近日,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①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黑名单制度;②直播营销人员或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年满十六周岁;③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删除不利评价欺骗误导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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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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