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克赛德/灭霸/蒙戈分属于两家不同公司的三个人物为什么这么像?

达克赛德/灭霸/蒙戈分属于DC漫画和漫威漫画两家不同的公司,都是各自公司宇宙线漫画的反派大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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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克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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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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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戈这三人不但外型和能力相似,他们的背景设定也有很多相似之处。天启星/泰坦星/战争地带,新神族/永恒族/Warzoons。
(其实在这三人之外还要加上《胜利队长和银河巡游者》中的布莱克马斯,但是《胜利队长》只连载于1981年-1984年短短的不到四年时间,就随着太平洋漫画公司的倒闭而消失了。漫画和漫画公司的影响力都非常有限,所以后文就简单提一下不做详细的说明了。)
一个英雄或反派获得成功势必会引起其他公司的抄袭或者效仿,大众比较熟悉的超人和哨兵,纳摩和海王亚瑟,丧钟和死侍,至高中队和正义联盟,末日巡逻队和X战警……都是如此。
但是达克赛德/灭霸和蒙戈与以上例子并不相同,他们的诞生有着更加复杂和深层次的原因,涉及到美国漫画的制作流程与制度,以及漫画公司与创作者之间关于创作自由和创作权力的博弈。
美国漫画的制作流程/制度/创作自由和创作权力
要想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就得从美国漫画的制作流程和制度说起。美国漫画的制作与我们了解的日漫/欧漫或国漫并不相同。
美国漫画人物版权是归漫画公司所有的,创作者只是用漫画公司的人物创作漫画换取微薄的稿酬,版权/周边等收入全部归漫画公司所有。
一般情况下漫画创作者可以同时为多家漫画公司创作漫画,除非创作者与某一家漫画公司签订了独占协议,在协议期间就只能为这一家漫画公司创作漫画,而不能为其他公司创作,直到协议期满。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顶尖的头部创作者身上。
并且每一家漫画公司各自严厉的审查制度,创作者的作品没能通过审查就无法创作出版,这样的审查制度严重地限制了创作者的创作自由。
著名漫画家弗兰克.米勒在漫威公司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使夜魔侠这一原本的二线英雄一跃成为漫威公司顶级英雄,创造了艾丽卡这个人气女英雄,还独具慧眼开发了X战警中的金刚狼,如今金刚狼已经成为漫威公司人气仅次于蜘蛛侠的顶尖英雄了,即使在整个美漫界也只有蝙蝠侠/蜘蛛侠/超人三个英雄的人气能够稳超金刚狼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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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米勒创作的《夜魔侠》但是即使如此弗兰克米勒仍然有很多剧本由于太过黑暗并没能通过漫威公司的审查呈现给读者。
于是在1984年弗兰克米勒离开了漫威公司加盟给了他更大创作自由的DC漫画,为DC漫画创作了《浪人》/《黑暗骑士归来》/《蝙蝠侠:第一年》等经典漫画作品。
而DC公司也有自己的审查制度,在DC弗兰克米勒还是无法获得完全的创作自由,就这样从1991年开始弗兰克.米勒在黑马漫画公司出版了独立漫画《罪恶之城》《300》等作品,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不得不说弗兰克.米勒赶上了好的时代,本文要讲的达克赛德的创造者杰克.科比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杰克科比与达克赛德的创造
在1970年,杰克.科比第三次加盟漫威也已经十多年了,为漫威创作了无数的超级英雄,帮助漫威从破产重新回到了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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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科比这时他的薪酬已经达到了一年35000美金,可以说远超同济,但是他对漫威公司的不满也越来越大。
因为杰克.科比的很多创意构思都被漫威公司否决了,并没能付诸实践,并且他认为漫威公司从他创作的英雄人物身上赚的钱远远超过了他的报酬。
直到漫威将一份新的协议送到杰克科比手中时,他心中的不满爆发了。
对杰克科比来说,这份协议充满了不可接受的条款,例如任何情况下杰克科比都不允许起诉漫威公司等。
杰克.科比找到了斯坦.李,提出了自己对漫威公司的巨大贡献以及新协议的不公正之处,要求漫威公司提供一份新的协议,但是被斯坦李直截了当的拒绝了。于是愤怒的杰克科比离开漫威,再次加盟DC漫画。
DC给了杰克科比非常宽松的条件,他可以自由的担任编剧或者铅笔画师,杰克科比到了DC接手的第一部漫画是销量不佳的《超人的朋友:吉米.奥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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