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字节28岁员工猝死背后:打工人如何保护自己和家人( 二 )


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明确了视同工伤的规定,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魏晓东律师告诉钛媒体APP,本案中,员工在公司健身房因自身原因突发疾病,如果是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视同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吴某是在健身房发病,似乎不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前提条件,但魏晓东认为,要以发病时间为准,并且是在公司健身房,意味着吴某没有离开工作场所,不能以是否下班打卡判断他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字节跳动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事情发生之后,字节跳动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吴某包括其父母、妻子及其未出生的小孩在内的家人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魏晓东对钛媒体APP表示,用人单位在职工出现突发疾病的情况时,首先要做的是积极救治,而不是急于明确责任,毕竟人命关天,人死不能复生,要尽全力抢救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职工不幸离世的,如果是认定为工伤,员工没有责任,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相应费用。
对于本案而言,除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之外,字节跳动需要发放的抚恤金对象则为,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魏晓东认为,这里主要是需要考虑到吴某的父母后续的赡养,及其小孩在未满十八岁之前无劳动能力的阶段的抚养问题。
无力承担的高额房贷怎么办?字节跳动员工猝死背后引起大家揪心的,恐怕还有其妻子称有长达30年的每月高达21000多元的房贷的问题。其妻子也明确表示,已经无力偿还下一个月的房贷。
那么,吴某去世之后,房子和房贷应该怎么办?其妻子应该如何处理,才能达到最优解?
魏晓东告诉钛媒体APP,员工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对于自己还款能力的评估,是基于签订合同时候的情况做出的判断,任何人都无法预见到突发疾病导致死亡这种情况,如果他的妻子是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肯定是要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还有一种情况,员工的贷款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他的妻子是继承人的身份,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按揭贷款人死亡,银行有权要求其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其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
对于出现还款能力下降的情况,可以直接把房子卖掉,还清银行贷款。也可以将自己的房子卖给有能力还款的买家,并对余下部分贷款通过银行办理转按揭。
通过转按揭,由买主和贷款银行建立新的借贷关系,避免了一次性将全部房价款交给业主偿还贷款的风险。这样,业主的经济损失将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也可以避免买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