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人自残,“血吊坠”不能“下架”了事!( 二 )


“如果发生感染事件,商家确实要承担责任的。”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主任熊定中向中新网表示。
但对于商家的销售行为,熊定中认为:“这个产品本身生产是没有禁止性规定的,也不见得非得装血。但宣传语是有问题的,第一涉嫌宣传封建迷信,第二劝导消费者自残,明显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用自残表达爱,
畸形的爱情观不可取
将“血吊坠”与好运联系起来,稍有判断能力的人不难看出这是无稽之谈,为什么这么多女孩陷入其中?
在评论区里,我们不难看出女孩们言语中的热烈:“我真的爱惨了XXX,老天爷啊,一定要让我嫁给他。”她们也许并不在乎“血吊坠”到底能不能保平安,她们只是出于喜欢,选择用这种方式向对方表达自己的忠诚——我连自己的身体都能伤害,还有什么不能为你做的?
截图自网络。
很明显,在这样的恋爱关系中,两方的关系是不对等的。当一段感情需要用伤害身体的方式表达时,便已超越了一段健康关系的结界,更是会给弱势方带来更多伤害。
爱情中,自然要有“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坚贞,更要有“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的平等,以及“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的自尊自爱。爱别人的前提,是要爱自己。
至于销售此类所谓“爱情信物”的商家,更是应杜绝这种“打擦边球”的心态。买家的留言和痕迹或许会被抹去,但“血吊坠”不能以这样的方式“下架”了事,这种对畸形社会风气的纵容、宣扬乃至利用,应当成为商家不能触碰的红线。
井下写纸条的带头大哥找到了,他对着镜头比了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