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两部委:禁止轻型货车“大吨小标”

工信部、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的通知》 , 要求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生产一致性等要求 , 严禁轻型货车出现大吨小标等违规问题 。
据工信部方面介绍 , 近年来 , 轻型车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 但由于市场需求不合理、企业恶性竞争、各地方执法不一致等因素 , 轻型车辆出现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规问题 , 成为重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对此 , 《通知》在车辆技术要求、企业生产一致性管理、检测机构产品检测、一致性监督检查和注册登记管理等五个方面精准布控 , 全环节、全方位进行管理 , 全面规范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市场秩序 , 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
《通知》也要求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生产一致性、委托改装和整车合格证的管理要求 , 加强对车辆产品出厂前检验 , 加强对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 , 确保合格证信息真实有效 , 严禁一车多证、提前出具合格证等违规行为 。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则要严格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查验 , 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办理注册登记 。
《通知》提出 , 将对仍有生产销售大吨小标产品等违规行为的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 并责令企业收回违规产品 , 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汽车新产品《公告》申请 。
【北京日报|两部委:禁止轻型货车“大吨小标”】中汽协方面已对行业企业提出 , 立即梳理现有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产品 , 并于今年3月1日后主动撤销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产品《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