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三少转让著作权,风炫动漫却抢注“斗罗大陆”商标

小说,尤其是玄幻一类的小说,不得不说是最佳的生活调剂品之一。它脱离于真实世界之外,以我们从未接触到事物、理念,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感官体验。
《斗罗大陆》,是唐家三少创作的穿越玄幻小说,首发于2008年,讲述的是穿越到斗罗大陆的唐三如何一步步修炼为神,最终铲除斗罗大陆上邪恶力量的故事。近三百万字的作品,经过十多年的积累与沉淀,如今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IP产业链。
唐家三少转让著作权,风炫动漫却抢注“斗罗大陆”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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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斗罗大陆》的小说,到改编为漫画,动画,再到电视剧、游戏,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了《斗罗大陆》的魅力,也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唐家三少。经商标网查询结果显示,“斗罗大陆”相关商标共计有73件,实在不少。但是,其中由唐家三少,也就是张威(唐家三少本名)作为法人的北京、天津炫世唐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的,总共只有48件。也就是说,有25件是由他人申请注册的,甚至有些是成功注册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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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98573号“斗罗大陆”商标就是这样一件!
第11998573号“斗罗大陆”商标是上海风炫动漫于2013年1月5日申请的,被核准使用在第16类,笔记本或绘图本,海报,连环漫画书,印刷出版物等商品上,专用权期限至2024年6月20日。
唐家三少转让著作权,风炫动漫却抢注“斗罗大陆”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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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家三少对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后,唐家三少、风炫动漫、知识产权局三方开启了长时间的拉锯战。
知识产权局在作出商标维持的决定之后,唐家三少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撤销被诉裁定的判决,宣告商标无效。然后,知识产权局与风炫动漫不服判决,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这件案子之所以如此复杂,过程如此艰辛,主要是因为唐家三少与风炫动漫之间的关系非同寻常。在风炫动漫申请此商标之前,双方就曾签署了《著作权转让协议》,而风炫动漫不是别人,正是《斗罗大陆》同名漫画的出品方。
唐家三少转让著作权,风炫动漫却抢注“斗罗大陆”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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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三少转让著作权,风炫动漫却抢注“斗罗大陆”商标】按照规定,近期,知识产权局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知识产权局认为,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张威以''唐家三少''为笔名创作的《斗罗大陆》小说已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结合中国作家协会证明及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据进一步印证了该小说作品的知名度。
争议商标与在先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作品名称''斗罗大陆''完全相同,被申请人将''斗罗大陆''作为商标使用在第16类''连环漫画书;书籍''等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上述商品经过《斗罗大陆》小说作者的许可或者与该作者存在特定联系。虽然风炫动漫与张威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签署了《著作权转让协议》,但著作财产权的移转,不是著作权受让人将作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当然理由。被申请人将''斗罗大陆''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在相关商品上,即使上述商品包含了''连环漫画书'',也仍然属于''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情形。据此,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