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一审判决“敲山震虎”?沪深A股公司独董、监事密集辞职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采访人员张克瑶文图)作为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 , 康美药业证券纠纷案(以下简称康美案)颇受关注 。 值得注意的是 , 采访人员梳理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发现 , 在康美案一审判决出炉后 , 沪深A股公司出现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监事辞职潮 。
根据沪深交易所官网 , 截至11月19日18点 , 11月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辞职类公告数量分别为97、139条 , 独董辞职公告数量分别为11、12条 , 监事辞职公告数量分别为14、25条 , 整体来看 , 各类辞职公告数量相比1~10月呈下降走势 , 但具体降幅有所差异 。
以11月12日为节点 , 11月12日后沪、深A股公司独董、监事辞职相对密集 。 其中 , 独董辞职公告数量分别为9、12条 , 占本月独董辞职公告总数81.82%、75%;监事辞职公告数量分别为8、11条 , 占本月监事辞职公告总数57.14%、44% 。
康美药业一审判决“敲山震虎”?沪深A股公司独董、监事密集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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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一审判决“敲山震虎”?沪深A股公司独董、监事密集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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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一审判决“敲山震虎”?沪深A股公司独董、监事密集辞职】与去年同期相比 , 11月上交所辞职类、独董及监事辞职公告数量均高于去年11月整月 , 增幅分别为28.78%、45.45%、35.71%;11月深交所辞职类、独董辞职公告数量则少于去年11月整月 , 监事辞职公告数量仅多1条 。
在本次康美案中 , 除康美药业实控人判罚 , 独董、监事也未能幸免 。 11月12日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康美案发布民事判决书 , 责令康美药业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9亿元 , 其中康美药业原董事林大浩、董事李石 , 以及两名原监事和4名副总经理承担4.92亿元范围内的连带赔偿责任 。
根据上述判决书 , 江镇平、李定安、张弘为兼职的独立董事 , 不参与康美药业日常经营管理 , 相对过失较小 , 法院酌情判令其在投资者损失的10%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折合2.459亿元) , 郭崇慧、张平为兼职的独立董事 , 过失相对较小 , 且仅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签字 , 法院酌情判令其在投资者损失的5%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折合1.2295亿元) 。
责编:杨志莹|审核:李震|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