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日)|多收电费近500万元,柳州这两家公司被罚!

今天(11月1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第29期) 。 柳州市汇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轮公司”)、柳州市鸿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春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 , 分别多收取电费433.6万多元、62万多元 , 分别被罚款86.7万多元、12.4万多元 。
根据相关线索 , 该局于2021年4月 , 该局对柳州市柳南区广汽路的汇轮公司、柳州市柳邕路224号的鸿春公司 , 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
今天(11月1日)|多收电费近500万元,柳州这两家公司被罚!
文章图片
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 , 电价属于政府定价 。 转供电主体应当合理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 , 向用电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总额 , 不得高于其向供电局缴纳的电费总额 。
今天(11月1日)|多收电费近500万元,柳州这两家公司被罚!
文章图片
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 , 汇轮公司收取园区内终端用户的电费 , 每千瓦时最高为1.3元 , 鸿春公司收取市场内终端用户的电费 , 每千瓦时最高为1.5元 。
经核算 , 两家公司向用电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总额 , 高于其缴纳的电费总额 , 汇轮公司多收取433.6万多元 , 鸿春公司多收取电费62万多元 。
今天(11月1日)|多收电费近500万元,柳州这两家公司被罚!】查实多收电费价款后 , 该局向两家公司分别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 。 两公司都积极进行退款 , 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 。 最后 , 两家公司都被处全部违法所得0.2倍的罚款 , 汇轮公司被罚款86.7万多元 , 鸿春公司被罚款12.4万多元 。
今天(11月1日)|多收电费近500万元,柳州这两家公司被罚!
文章图片
今天(11月1日)|多收电费近500万元,柳州这两家公司被罚!
文章图片
来源|南国今报采访人员廖艳明
值班编辑|苏志翔
值班主任丨伍蹈
值班编委|何继权
出品|南国今报全媒体产品传播中心
今天(11月1日)|多收电费近500万元,柳州这两家公司被罚!
文章图片
来源: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