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息披露违规|正兴玉仍未披露年报收警示函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均“失信”

因信息披露违规 , 正兴玉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 换届交接工作何时完成仍是迷 。
近日 ,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兴玉 , 831188.NQ)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因正兴玉截止目前仍未披露公司2020年年报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因信息披露违规|正兴玉仍未披露年报收警示函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均“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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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 , 目前正兴玉第二届高级管理团队至今拒绝与第三届高级管理团队完成换届交接工作 , 公司实际控制人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未解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条 。 发现网就上述情况向正兴玉公开邮箱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 , 但截至发稿前正兴玉并未予以合理解释 。
因未披露年报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公开资料显示 , 正兴玉是一家汉白玉大理石的开采、加工和销售的矿业公司 , 公司主要采用“平台化、机械化”生产 , 在矿山大理石开采过程中主要采用金刚石串珠绳锯开采技术 。 目前正兴玉主要产品为白色大理石荒料、毛砣、板材、片石等 , 产品多次荣获四川名特优产品的称号 。
10月25日晚 , 正兴玉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公告显示 , 因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正兴玉仍未披露公司2020年年报 ,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决定对正兴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 提醒正兴玉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据了解 , 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期间 , 正兴玉完成了新一届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团队的选举和聘任 。 公告显示 , 由于第二届高级管理团队至今拒绝与第三届高级管理团队完成换届交接工作 , 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 , 且暂无法评估是否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
因信息披露违规|正兴玉仍未披露年报收警示函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均“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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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Wind(正兴玉公告)
因高级管理团队环节交接存在问题 , 第二届管理团队继续占据正兴玉的经营场所、印章、财务资料及证照等经营必备的资源且拒绝提供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所需的资料 , 正兴玉无法按时披露2020年年报 , 根据相关规定 , 正兴玉股票已于5月6日起被停牌 。
6月1日正兴玉首次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 又因在6月30日前仍未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 正兴玉多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进展公告》 , 截至10月26日 , 已发布10条相关公告 。
因信息披露违规|正兴玉仍未披露年报收警示函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均“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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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Wind
因信息披露违规|正兴玉仍未披露年报收警示函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均“失信”】实控人未解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条
2021年都只剩两个月了 , 正兴玉上述公告内提出的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 显得无力又苍白 。 其表示 , 第三届管理团队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沟通 , 寻求解决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方法 , 并继续尝试与第二届管理团队联系和沟通 , 共同配合完成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 , 尽早恢复股票交易 。
因信息披露违规|正兴玉仍未披露年报收警示函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均“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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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Wind(正兴玉公告)
然而就公开信息来看 , 正兴玉控股股东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昇创沅)、实际控制人陈鸿成、陈雪汶、丁立红目前也是“泥菩萨” , 自身风险并不少 。
10月8日 , 正兴玉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 公司实控人陈鸿成 , 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执行法院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5202民初510号 。
同时公告还指出 , 截止2021年9月30日正兴玉控股股东日昇创沅、实际控制人陈鸿成、陈雪汶、丁立红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前期已披露未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10条信息 。
因信息披露违规|正兴玉仍未披露年报收警示函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均“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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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Wind(正兴玉公告)
企查查资料显示 , 截至2021年10月26日 , 正兴玉控股股东日昇创沅被执行总金额6.23亿元;存在14条限高令;涉8个终本案件 , 执行标的总金额24.58亿元 , 全部未履行;收裁判文书83份 , 案由集中在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和民间借贷纠纷 , 身份为被告/被上诉人占比100.00% , 涉及金额3.9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