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上市申请,应追究中介机构责任


撤回上市申请,应追究中介机构责任
文章图片
作者:沈奇杨政
1.联想撤回科创板IPO申请
9月30日 , 联想集团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CDR)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交所受理 。 仅仅一个工作日后 , 10月8日晚 , 上交所官网“终止审核决定”一栏公告了关于终止对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
撤回上市申请,应追究中介机构责任
文章图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第五条规定 , 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公司须符合“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 , 或者最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的条件 。
联想的研发投入绝对额远超要求 , 但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仅占3% , 而今年上半年科创板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14% 。
市场围绕联想是不是科技企业争论的不亦乐乎 , 外媒对此的标题就是“中国科技企业联想集团撤回上市申请” , 在很多业内人士眼里 , 组装和集成本身也是科技的一部分 , 其实这种争论大可不必 , 科技企业并不需要别人来贴标签 。
更应该关注的是在企业IPO过程中中介机构发挥的作用 , 联想集团撤回IPO已经是今年中金公司保荐终止审查的第七单了 。
2.从ipo抑价率看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IPO抑价主要理解为新股发行市场的定价低于上市以后二级市场交易的价格 , 因此产生较高无风险超额收益现象 。
新兴市场的IPO平均抑价率普遍在30%-70%之间 , 但A股的IPO平均抑价率却高达100%-400% 。
撤回上市申请,应追究中介机构责任
文章图片
以新股上市后20个交易日(核准制新股取开板后20个交易日)的成交均价与发行价的偏离程度作为IPO抑价率 。 根据资本新智库统计显示 , 2020年上市的新股中 , 科创板新股平均IPO抑价程度为172% , 创业板(注册制)为194% , 创业板(审核制)为238% 。
事实上 , A股市场高抑价其实可以分为两部分 , 即:一级市场的抑价与与二级市场的溢价 。
一级市场的抑价原因众多 , 但很重要的一点源自低价发行获得较多打新份额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抱团压低新股发行价以获得高收益 。 以上市首日涨幅1273.98%的纳微科技为例 , 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 , 资料显示 , 中信证券子公司中证投资此次获配股数220万股 , 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1775.40万元 , 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5% 。 此外 , 由于券商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机构投资者的交易佣金 , 也对这种保荐机构与机构投资者的合谋行为产生激励 。
而二级市场的溢价 , 则体现为新股上市后连板或巨大涨幅 , 刺激着二级市场投资者争相参加这场“打新盛宴” 。
撤回上市申请,应追究中介机构责任】企业发现上市就能获得超过自身价值的回报 , 投资者争抢手中“彩票”一样的获配资格 , 本是资本市场守护神的中介机构则顺水推舟 , 坐享“过路费” , 既可以获得高额保荐和承销收入 , 又可以通过关联企业PRE-IPO投资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 , 还可以在二级市场获得超额收益 , 可以说资本市场中重要的角色对企业真实价值似乎都不感兴趣 , 而每一个上市企业对于中介机构而言都是一个生意 。
3.“看门人”何在?
创设保荐制度的初衷是未来替代地方政府在优质公司信息搜集中的作用 , 成为证券市场看门人 。
截止10月24日 , 已经有51家券商205个项目终止审核 , 其中注册制终止审核157家(详见附表:2021年注册制终止审查名单) 。 而2020年 , 国内A股市场共撤回IPO申请81家 。
撤回上市申请,应追究中介机构责任
文章图片
而且 , 终止审查很多是主动撤回 。 2021年1月29日 , 中证协组织了首发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检查名单第二十八次抽签仪式 , 被抽中的20家企业中17家撤回IPO申请 , 撤回比例高达85% 。
这种一撤了之背后有多少投机行为的存在 , 才是我们应该认真反思的 。
4.选择权交给市场 , 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
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核要求 , 注册制的核心是将审核权从证监会逐渐让渡到各市场主体之中 , 核心原因是审核者无法比市场更聪明 , 反而容易滋生寻租的空间 , 很多中介机构依附于这些空间而存在 , 即使中介机构受到了打击 , 又会因寻租空间未消失滋生出新的既得利益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