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2020年度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征集公告

2020年度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
征集公告
一、2020年度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 。
【少数民族|2020年度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征集公告】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1、须为1978年以来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中国当代文学作品 , 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等 , 已与国外出版社签订翻译出版合同 , 将翻译成外文在国外出版 。
2、申报作品须具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 , 应注重反映现实生活 , 描绘新时代新气象 , 生动表达中国人民的价值追求、情感世界和精神风貌 , 着力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 弘扬中华文化 , 讲述中国故事 , 彰显中国精神 。
3、申报作品须适合不同对象国家地区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和阅读习惯 , 有利于加强中外文化交流 , 增进与各国人民的友谊 , 传递中国声音 。
4、申报作品尚未获得其他形式的对外翻译出版资助 。
5、设立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对外翻译工程专项 , 资助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对外翻译项目 。
6、本工程只向已达成翻译出版合同的项目提供翻译资助 , 不负责介绍、组织具体作品的翻译出版 。
三、申报程序
1、版权代理机构、外文出版机构和译者均可提出申请 。
2、申报材料:
《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申报表》 , 样表见附件一(签字并盖章) , 或《中国作家协会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对外翻译工程申报表》 , 样表见附件二(签字并盖章);
作品原作者授权书或版权授权协议的复印件;
翻译作品出版协议的复印件;
与译者签订的翻译合同的复印件;
翻译作品出版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其他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
作品原作2册 。
1至5项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
上述材料齐全方可申报 。 纸质材料寄到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办公室 ,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
四、申报项目须经相关评审机构评审 , 是否获得资助将由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办公室通知申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