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年前首获减刑后 安徽广电总编室原主任肖融再减刑( 二 )


此外 , 肖融曾收受上海辛迪加影视有限公司(即辛迪加公司)副总经理钮某现金15万元、金条1根 , 并在采购《爱情公寓》《爱情自有天意》等电视剧及付款过程中为其提供了帮助;收受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总监余某甲现金8万元、发行经理余某乙现金120万元 , 并在采购《老婆大人2》《新京城四少》等电视剧及付款过程中为其提供了帮助 。
一审判决书还介绍 , 2014年11月 , 安徽省纪委在查处安徽广电原台长张苏洲案件中 , 向肖融调查有关问题 。 接受组织调查期间 , 肖融能够主动交待组织未掌握的个人受贿问题 , 并检举揭发他人涉嫌犯罪线索 。
一审获刑9年 , 两次裁定共减刑14个月
2015年9月25日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肖融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肖融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 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刑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
一审宣判3年后 , 肖融首次迎来减刑 。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2018)皖01刑更4665号《罪犯肖融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显示 , 经审理查明 , 罪犯肖融在服刑期间 , 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 , 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 , 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至2018年5月获表扬奖励四次 。 另查明 , 该犯于案发后退缴全部赃款赃物 , 并履行了全部财产刑没收财产30万元 。
2018年9月30日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 对肖融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
2020年9月22日 , 肖融再度获得减刑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罪犯肖融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 , 符合法定减刑条件 。 但该犯系职务犯罪罪犯 , 对其减刑幅度依法应从严掌握 。 依据有关规定 , 裁定对罪犯肖融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
值得一提的是 ,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信息 , 肖融的昔日领导、同样深陷囹圄的张苏洲、赵红梅也在今年获得减刑 。
2020年3月 , 此前因受贿罪、贪污罪获刑14年的张苏洲被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5年1月28日起至2028年7月27日止) 。
【|继2年前首获减刑后 安徽广电总编室原主任肖融再减刑】2020年9月 , 此前因受贿罪、贪污罪获刑12年的赵红梅被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5年2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