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博士向3只蜗牛撒盐,蜗牛死了,他被抓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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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实 , 这个条例又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
《条例》特别指出:“本条不适用于在宰杀或预备宰杀动物作人类食物的过程中所作出或不作出的作为 , 但若如此宰杀或预备宰杀动物为动物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 则属例外 。 ”
也就是说 , 如果宰杀动物是用作食物的话 , 则属于例外 , 不算违法 。
这样制定 , 本身就有漏洞 。
打个比方 , 如果非洲大蜗牛是用来吃的 , 杀死它就没有问题 , 如果不是用来吃的 , 那对不起 , 你就是违法的 。
香港一博士向3只蜗牛撒盐,蜗牛死了,他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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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 这个《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又有多严格呢?
曾有市民因虐待猫而被检控 , 还有人用铲子打死一只濒危小鹿而被判入狱6个月 。
香港大学陈弘毅教授说 , 他所在的香港大学有个规定 , 聚餐报销必须拿着当天点餐的小票 。 如果小票中有鱼翅 , 就不能报销 。
因为校长认为 , 吃鱼翅虽然不是违法行为 , 但违反了保护动物的伦理道德 。
香港一博士向3只蜗牛撒盐,蜗牛死了,他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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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固然重要 , 但很多时候未免小题大做、矫枉过正 。
比如小许连杀死害虫都要被抓 , 真是遭遇了无妄之灾 。
有个网友留言说 , 好多年前 , 有一位香港亲戚和小许一样倒霉 。
因为他在拿活鸡时倒吊着拿(提着鸡抓) , 而被指虐待动物并罚款 。
香港一博士向3只蜗牛撒盐,蜗牛死了,他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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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妹想问 , 按照《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 , 打死蚊子、蟑螂和老鼠算不算违法呢?
耗费人力物力去“缉拿”一个杀死3只蜗牛的人 , 这是资源的严重浪费 , 拿着纳税人的钱 , 不知道的 , 还以为是破什么惊天的世纪大案了呢!
香港一博士向3只蜗牛撒盐,蜗牛死了,他被抓了】更可笑的是 , 把杀蜗牛的民众称作“狂徒” , 搞街头暴乱的却是“义士” , 实在是荒谬至极!文/喻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