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周根据贝壳研究机构的报告|洪水冲垮了贷款买的房子,房贷还需要还吗?银行又会如何处理


文:周周根据贝壳研究机构的报告|洪水冲垮了贷款买的房子,房贷还需要还吗?银行又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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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周周
根据贝壳研究机构的报告 , 在新一线城市中 , 仅31.8%的购房者没有贷款 , 另有68.2%的人选择了贷款 。 特别是“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 , 需要贷款买房的购房者比例更是高达85.4% 。 这个其实不难理解 , 房价行情网数据显示 , 6月底四大一线城市的平均房价已达6.25万每平 , 这意味着即便是买一套90平米的房子 , 总房价也达到568.75万元 , 甚至三成首付款也高达170.6万元 , 不用银行贷款的方式购买 , 试问又有几个人能承担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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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注意的是 , 贷款买房子只有房屋使用权 , 没有所有权 。 商品房买卖双方不能任意处置 , 一旦买方违约 , 该房产将用于拍卖、抵押贷款 , 因此 , 在多数情况下 , 只要房子不发生意外 , 不管是买房人还是提供贷款的银行 , 只要按部就班地执行事先拟定的协议 , 就可以了 。
但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谁会先来 。 比如在2021年 , 河南遭受的水灾使许多房屋在一夜之间被冲毁 。 但许多买房人当时还没有还清房贷 , 那么剩下的房贷是否还需要偿还?让我们深入分析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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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洪水冲垮 , 商业银行很可能就是抵押物的损坏 , 最大的改变是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丧失 。 但作为个体 , 不仅意味着赖以生存的家园消失了 , 还意味着家庭的最大财富失去了 。
基于此人们认为 , 由于水灾、地震、台风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 , 房屋被冲垮 , 而购房人贷款购买的房屋的剩余按揭贷款不应继续偿还 。 其理由是 , 银行发放贷款也是一种投资行为 , 因为有利可图 , 现在房屋倒塌 , 银行应自认倒霉 , 投资有风险的观点也适用于银行;而另一些人则将此理解为是银行的责任 , 将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 , 这就好比房子被暂时保管 , 洪水冲毁房屋时 , 属于银行代管房屋期间 , 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由银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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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了解住房贷款流程的人都知道 , 贷款买房涉及到买房人、开发商、银行这三方关系 , 因为房子是把三者联系在一起的 。 发展商出售房屋 , 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 , 购房人如有贷款 , 将与合作银行签订房产抵押合同 , 也就是说 , 按揭买房需要签订两个合同 , 一个是房屋买卖合同 , 一个是房屋抵押合同 , 即前者与开发商签订 , 后者与银行签订 。
由以上分析可知 , 房屋贷款与房屋买卖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契约 , 房屋抵押与房屋没有必然的联系 , 虽然这三种关系是由房子造成的 , 但两份契约的履行是分开的 , 这意味着 , 无论房子本身发生了什么情况 , 抵押贷款本身都不会受到影响 , 也就是说 , 在还清房贷时 , 抵押一直是存在的 , 按揭人需要继续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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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 以房子被洪水冲毁而不见了来拒绝偿还房贷 , 是不对的 。 但灾难无情人有情 , 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下 , 导致房屋倒塌后 , 银行还是会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还款人的实际情况 , 一般会在灾后给出还款人一定的缓冲过渡期 , 这段时间按揭人可以暂停还款 , 并且房贷延期之后 , 不属于个人的信用问题 , 不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
另外 , 也有这样一种情况 , 遇到了特大自然灾害 , 接待人无力偿还的债务可能被核销 。 换句话说 , 政府会站出来兜底 。 说到底 , 对绝大多数受灾群众来说 , 自己也是受害者 , 辛辛苦苦攒钱付首付购买的房产没了 , 自己的家没了 , 同时家庭的大部分财富也凭空消失了 。 许多人还会丧失劳动能力 , 根本无法偿还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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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 , 在遇到大规模的自然灾害时 , 实际处理要灵活得多 , 银行也会根据国家救灾政策 , 对灾区房屋贷款偿还额进行调整 。
这种做法有先例可循 。 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 ,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出紧急通知 , 要求各银行业要全力为灾区提供金融服务 , 对无法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 , 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四部门印发了银发225号《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 , 明确指出 , 对于灾前已发放、灾后无法按期偿还的各项贷款 , 可延期6个月还款 , 2008年12月31日之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 , 不作为不良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