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高楼抛灭火器,谁之过?

  “熊孩子”高楼抛灭火器 , 谁之过?

  背景:7月8日晚上 , 郑州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灭火器事件 。 经排查 , 该小区租户家的一名13岁男孩从16层先后抛下2个灭火器 , 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 7月10日 , 男孩及其家属写下道歉信和保证书 , 贴在事发楼栋3个单元门口 , 向业主道歉 , 但大多数业主仍要求他们全家搬离小区 。 男孩一家已经同意搬离 。

  新京报发表黄齐超的观点:7月2日 , 贵阳10岁男童高空抛灭火器 , 一名女子被砸中身亡;不到一个月前 , 深圳5岁男童被坠窗砸伤去世……最近一段时间 , 高空抛物、坠物事件频发 , 致死致伤的悲剧让大家胆战心惊 。 在高空之下 , 一颗鸡蛋都是杀伤性武器 , 更何况是灭火器 。 新闻中的熊孩子 , 居然连续两次从16层扔下灭火器 , 如果砸在人身上 , 结果不堪设想 。 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 , 小区业主要求驱逐“始作俑者”;甚至在看到家长和孩子的道歉信后 , 仍然选择“不原谅”——这并非不近人情 , 而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捍卫 。 这个男孩已经13岁、上了初一 。 13岁早该懂得最基本的生活常识 。 而如果他确实不知 , 也从侧面反映了家庭引导和家庭管教的缺失 。 一定程度上 , 如何教育孩子是一个家庭的自由;但一旦孩子侵害了公共利益、对他人造成侵权 , 监护人就必须承担起相应责任 。 高空抛物被全楼驱逐 , 然后无奈搬离 , 这恐怕是现代版的“择邻而居” , 只不过 , 这次是“被择邻” 。 对于男孩一家来说 , 这也是一堂教训深刻的“公德与法制课” , 警示他们 , 不顾及他人的安危 , 那自己在这个社区将无立足之地 。 这个社会包容个人自由 , 但“你挥舞拳头的自由到我的鼻子为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