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限电”需破解火电“越发越亏”怪圈( 二 )


三、综合应用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手段 , 谨慎应对本轮限电并理顺长期的能源供需关系
第一 , 尽快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 , 提高燃料保供能力 。 综合运用释放优质煤炭产能、增加煤炭进口、撮合主要煤炭央企与公用电厂签订新的长期供煤协议等手段 , 缓解煤炭供应紧张 , 平抑煤价 , 缓解煤电价格倒挂现象 。 继续严控产能过剩行业“两高”项目用煤 , 优先保障电厂补库存和冬季供暖的用煤需求 。 支持天然气供应商以购买期货等金融手段应对全球天然气大幅涨价的风险 , 鼓励燃气发电企业依据自身情况适当扩大储备能力 。 适当为重要节点和重点地区的支撑性电源提供燃料补贴 , 减轻电厂燃料成本压力 。
第二 , 适当提高电力市场竞价上限 , 抑制不合理用电需求 。 今年以来 , 我国各类产品出口强劲 , 是制造业企业生产用电显著增加的重要原因 。 适当上调电力现货市场的竞价上限 , 可更好地反映电力供需情况 , 在缓解燃料成本上涨对电厂造成压力的同时 , 抑制部分迫切性低或产品综合竞争力差的电力用户用电需求 , 缓解电力供需紧张 。
第三 , 继续严控盲目新上“两高”项目 , 防范煤电过度投资风险 。 此次大范围限电现象出现后 , 新上煤电项目的冲动增加 。 但新上煤电项目无法缓解当前的限电问题 , 也易产生新一轮的过度投资 。 我需保持战略定力 , 综合研判各地电力供需情况和电网互济能力 , 谨慎合理布局新增煤电 , 加快新能源和灵活性资源项目建设 。
第四 , 统筹利用行政和市场手段 , 加快改善制度环境 。 一方面 , 进一步优化能源“双控”制度 。 完善能耗核算方法 , 合理分解能耗指标;提升管理弹性 , 对涉及经济稳定和社会民生的行业和部门 , 因气候、疫情等因素导致的用能增加予以一定程度的豁免;结合总量控制加快建立跨省的地-企联动的用能权协议转让机制 ,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 另一方面 , 进一步理顺电价机制 。 逐步扩大电力市场覆盖范围并放宽竞价范围 , 使电价更好地反映供需关系和传导上游成本 , 有效引导各类资源的优化调度和投资 。
(作者均供职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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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
责编|闫志强
见习编辑|李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