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发布创作者管理总则 明确带货达人责任义务

6月25日 , 抖音电商公布《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下称总则)阶段治理成果 , 有78176名带货达人因违规被平台判罚 , 其中百万粉丝以上的达人有2223人 。
该总则于5月6日上线 , 5月20日正式生效 , 对电商创作者(带货达人)的角色定位、准入资质、内容创作、行为规范 , 以及其在整个内容电商交易链路中的责任和义务 , 以平台规则的形式给予了明确定义 。
电商发布创作者管理总则 明确带货达人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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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 , 传统电商和内容平台对于入驻方的定位 , 通常是“商家”或“社区用户” 。 介于“商家”和纯“社区用户”之间的电商内容创作者 , 对其相应的定义和管理 , 一直属于行业的模糊地带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却无规可依的事件层出不穷 。 相较于传统货架电商 , 内容电商的违规场景更加多样 , 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 , 一直是行业的痛点问题 。
抖音电商率先以平台规则形式 , 将电商创作者明确定义为新型内容营销主体 , 开创性地提出“应知明知责任” , 即电商创作者必须为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应知明知商品真实情况仍虚假宣传 , 或未尽到应尽的义务 , 负有相应的责任 。 其中 , “应知明知商品真实情况”包括商品本身明确标注的信息、商详页信息 , 以及在合理场景下即可得知的信息 。
该总则通过定义带货达人在“内容出单-消费者买单-商家履单”这一交易链路中的责任和义务 , 使得消费者的维权路径更加明确 , 也进一步完善了内容电商场景下的消费者交易保障机制 。
电商发布创作者管理总则 明确带货达人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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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整体规范管控原则和方向 , 该总则还完善补充了内容电商场景下 , 新发或特有的违规行为 , 在准入资质、内容创作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规则 。
准入资质方面 , 该总则规定 , 个人帐号开通商品分享功能(即带货权限) , 必须实名认证 。 对于提交虚假身份信息、冒用他人信息的用户 , 平台有权拒绝其开通申请 , 或对已开通的帐号停止服务 。 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考虑 , 该总则明文禁止未成年人使用商品分享功能 。
内容创作方面 , 部分创作者剑走偏锋 , 用博眼球的方式获取用户注意力来促进转化 , 利用“家庭或团队矛盾”“重病筹款”或宣扬奇葩价值观等形式 , 进行卖惨直播带货和情感营销 , 严重干扰用户的消费决策 。
此类内容泛滥 , 既伤害消费者的权益 , 也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 , 抖音电商对此进行了充分的违规前置识别 , 和事中事后判罚 。 该总则要求带货达人必须遵循9条总原则 , 严禁“违反公序良俗的表演炒作”等13种违规营销场景、5种内容侵权情况、2种无资质发布专业领域内容 , 以及7种其他违规内容 。
行为规范方面 , 由于直播场景具有强互动属性 , 容易促成交易转化 , 部分带货达人通过虚假承诺 , 如“点赞送手机”“评论666可1元秒冰箱”等 , 诱导用户与其互动 , 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 。 对此 , 抖音电商一直在有针对性地提升其管控策略 。 该总则严禁“诱导欺骗消费者点赞、收藏、分享、关注”等5种作弊行为、2种垃圾内容、3种引导非法交易行为 , 以及4种其他违规行为 。
以上内容或行为违规者 , 都将受到抖音电商平台方的严格惩处 。
电商发布创作者管理总则 明确带货达人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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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电商相关负责人称 , 带货达人必须正视自己的责任和应该履行的义务 。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体验是平台的红线 , 绝不容任何人踩踏 。
国内首家电商直播研究机构广州直播电商研究院院长、中山大学教授张志安认为 , 抖音电商发布创作管理总则 , 体现出平台在电商业务规范化过程中具有“守土有责”的意识 , 主动按照国家相关监管态势 , 厘清平台上电商运营者的责任边界 , “既有利于强化带货达人的自我规范意识 , 也有利于推动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 其行业示范价值值得肯定” 。
电商发布创作者管理总则 明确带货达人责任义务】(文/小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