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们注意!南宁发布2020年高中招生方案,快收藏→

5月11日 , 南宁市教育局发布《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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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官网截图
具体内容:
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基本要求
(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实行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
(二)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 。 对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 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 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 。 采取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 , 市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 。
(三)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择校生 。 市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上全部用于招收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考生 。
(四)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 , 将市区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 , 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
(五)市区普通高中招生采取互联网开放报名录取为主、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 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采取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主 , 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
(六)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分区域开展 。 武鸣区(按县属管理)、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东盟经开区的报名考试与招生工作与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同步进行 , 各县区要按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 , 并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 , 分别制定招生录取方案 , 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 , 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实行“两考合一” 。
(一)考试科目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自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10科 , 其中生物、地理科的毕业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6月份进行 , 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 考试成绩不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采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I卷试题 , 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进行 , 考试成绩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 。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未达标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 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参加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的补考 。
(二)初中毕业标准
1.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 。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成绩均为D等以上(含D等) , 地理、生物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 。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 。
2.参加学校组织补考的学生 , 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 且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准予毕业 。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 可以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5)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 。 已在南宁市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 , 如户口在南宁市市区以外地区 , 自愿在南宁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 , 可作为借考考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报名办法另行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