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涉山东步长制药、江苏恒瑞医药等

央广网北京4月13日消息(采访人员苗雁)4月12日 , 财政部发布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 对长白山制药、江苏恒瑞医药、山东步长制药、江苏豪森药业等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
财政部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涉山东步长制药、江苏恒瑞医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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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财政部官网)
公告显示 , 被处罚的19家医药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二是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三是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 。 上述行为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等规定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此次公布的行政处罚结果 , 来自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实施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2019年 , 两部门针对人民群众长期反映的药价虚高顽疾 , 对77家医药企业实施该项检查 , 聚焦医药产品成本费用结构问题 , 摸清药价虚高的成因 。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二级巡视员刘峰表示 , 受疫情影响 , 行政处罚结果公布时间由去年延至今年 。 除了此次公布的行政处罚 , 地方财政厅(局)还对其负责检查的其他医药企业就地实施行政处理处罚 。 检查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 移交主管机关处理 。 此次检查震慑了医药企业带金销售、哄抬药价等违规行为 , 保障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改革的顺利推进 。
“我们将继续与国家医保局加强合作 , 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 , 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 ,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 切实提高会计审计质量 , 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重大改革实施 。 ”刘峰说 。
财政部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涉山东步长制药、江苏恒瑞医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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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自CFP)
被处罚的19家企业名单及相关情况如下:
一、北京诚诺美迪科技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 , 该公司销售人员2018年使用无关人员的机票、发票报销冲账并套取资金,涉及金额91.51万元 。
财政部依法对北京诚诺美迪科技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的罚款 。
二、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 , 该公司2018年列支医学领域的学术研讨或经验交流会议费1.49亿元 。 经对部分会议参会人员进行延伸访谈 , 相关医生表示会议不真实或未参加会议 , 涉及金额93.82万元 。
财政部依法对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的罚款 。
三、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 , 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8年虚增人员工资722.25万元 , 以多报销售人员出差天数的方式虚增差旅费2162.43万元 , 以多报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量的方式虚增劳务派遣费用508.20万元 。 二是2018年列支全国23家医疗机构临床费用2660万元 , 以业务推广服务商提供的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票据入账 。 经核对 , 上述入账的门诊收费票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使用的门诊收费票据的号码、公章等信息均不一致 。
财政部依法对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
四、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 , 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8年虚增人员工资483.30万元 , 以多报销售人员出差天数的方式虚增差旅费598.33万元 , 以多报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量的方式虚增劳务派遣费用472.02万元 。 二是2018年列支福建业务推广费用 , 后附樟树市慧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 , 涉及金额170万元 。 三是2018年列支全国23家医疗机构临床费用1370万元 , 以业务推广服务商提供的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票据入账 。 经核对 , 上述门诊收费票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使用的门诊收费票据号码、公章等信息均不一致 。
财政部依法对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
五、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 , 该公司2018年支付个人代理商销售推广费用 , 凭证后附部分发票由与该公司无实质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公司开具 , 涉及金额1.40亿元 。
财政部依法对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
六、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 , 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8年以非本公司发生的机票等报销专家讲课费、点评费、主持费 , 涉及金额108.80万元 。 二是2018年以非本公司发生的机票及过路费、咨询费、广告费等发票列支公司员工福利奖励支出 , 涉及金额214.91万元 。 三是所属连云港综合二办2018年以非本单位发生的过桥过路费发票报销办事处销售人员补贴、赠送客户礼品、学术活动餐费等费用 , 涉及金额96.19万元 。
财政部依法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