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如何寻求最佳解决途径?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需要维权 , 选择最优的解决途径一定要综合考虑“维权时间、维权成本”因素 , 总的来说 , 能简单快捷的实现维权目标 , 就是最佳的解决途径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如何寻求最佳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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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方式: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如何寻求最佳解决途径?】协商解决是劳动者维权最简单便捷、成本最低的方式 , 一般只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 就存在协商解决纠纷的可能: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完全撕破脸皮 , 还没有达到无法交谈沟通的地步;劳动者并没有提出无理的诉求 , 甚至是对于单位应承担的合法补偿金额愿意做出一些让步;单位一方具有清晰明显的过错 , 同时也愿意以补偿形式解决纠纷 。 选择协商解决 , 并非就是放弃了其他解决途径 , 即使最终协商不成 , 整个协商过程也可以成为“维权取证、固定证据、了解单位真实想法”的重要方法 , 为未来选择其他维权途径做好充分准备 。
通过司法及行政部门解决
劳动者解决劳动纠纷经常接触到的司法及行政部门有:人社局稽核科、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 。
因为这些部门所管辖的劳动纠纷事项不同 , 所以要想避免维权时走弯路浪费维权成本 , 劳动者必须根据自己的维权内容选择匹配的管辖部门 。
1、人社局稽核科:单位没有按相关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 劳动者需要补缴社保或补缴社保基数差 , 这类纠纷就只能到这个部门进行投诉补缴 , 仲裁委和法院不受理补缴社保案件 。
2、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部门仅受理劳动补缴公积金的事务 , 需要注意的是 , 补缴前需要了解一下当地公积金缴纳政策 , 有些地区对于户口性质为农户的劳动者 , 是不强制缴纳公积金的 。
3、劳动监察大队:这个部门会处理一些比较明确、简单的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 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给离职证明、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保护等 , 只要劳动者能够提供直接、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单位的违法事实 , 就可以较为快速的解决问题 。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
仲裁委和法院所管辖的劳动纠纷事项非常广泛 , 常见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 , 以及应不应该支付补偿金发生的纠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 , 要求单位返还其收取的保证金、押金发生的纠纷 , 或办理人事档案、社保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单位未缴社保 , 社保部门也不予补缴 , 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待遇 , 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但是需要注意 , 劳动争议案件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 , 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 如果不服裁决才能到法院继续诉讼 。
因为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很多 , 会让劳动者感觉维权时无从入手 , 其实只要结合劳动者自身情况 , 创造协商解决及取证的可能 , 如果协商不成 , 再根据诉求选择对应的管辖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