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牌照政策延期两个月 符合条件个人和单位可继续申请
上海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 , 上海市于2018年2月制订了《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18]7号) ,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 《实施办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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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牌照政策延期两个月 符合条件个人和单位可继续申请】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 , 继续支持本市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 经研究 ,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 本市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 , 消费者在上述期限内在本市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 , 且符合《实施办法》有关标准和要求的 , 可通过原渠道和程序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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