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水浒之扈三娘:人人都说秦明惨,她比秦明惨更多( 二 )


读水浒之扈三娘:人人都说秦明惨,她比秦明惨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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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面上看,这事儿是坏在了李逵身上。宋江也批评李逵说:“你这厮!谁叫你去来?你也须知扈成前日牵羊担酒前来投降了!如何不听得我的言语,擅自去杀他一家,故违我的将令?”在战场上违反将令的后果是啥?恐怕听过评书的小孩子都明白,非斩首示众不可。但宋江的说法却是:“他这厮违了我的军令本合斩首,且把杀祝龙祝彪的功劳折过了。下次违令,定行不饶!”这理由未免不能服众。祝龙被林冲打败,回庄不得,遇到李逵被砍,勉强可以算是有李逵一份功劳。但祝彪已经被扈成绑了,成了阶下囚,李逵把人砍了,只是在杀战俘而已,难道也算功劳?不但不应该算是功劳,恐怕还应该算是过错才对。最主要的是,他把友军给灭门了,岂能一句轻飘飘的“下不为例”就搪塞过去?说句抬杠的话,如果哪个首领去宋家庄把宋太公一家给灭了,宋江会这么大度么?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细节是,在林冲捉了扈三娘后,宋江第一时间派人把扈三娘送到了山寨,交给父亲收管。当然,根据宋江自己后来的说法,这样做是为了给王英留着。但当时的形势,是刚刚吃了败仗,宋江这边有杨林、黄信、王英、秦明、邓飞五人被捉,“宋江其夜在帐中纳闷,一夜不睡,坐而待旦。”仗能不能打胜,王英能不能救回、是死是活还是未知数。在这种情况下先把扈三娘送走,其用意真的很让人怀疑。但不管宋江的用意如何,我们都能够看出来,他根本就没有想让扈三娘再回扈家庄做自己的大小姐,他对扈成的承诺,是虚假的。那么,李逵灭了扈家庄,仅仅是个人行为么?当年的青州城外,那几百户百姓的性命是被人规划好了的。那么,扈家庄的被屠,是不是本来就在计划之中呢?这样一想,让人脊背发凉!
读水浒之扈三娘:人人都说秦明惨,她比秦明惨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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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秦明和扈三娘家破人亡后,都迎来了一桩婚姻。由于宋江的计策,秦明失去了老婆孩子,埋怨宋江“害得我忒毒些个,断送了我妻小一家人口”。宋江说,这事儿好办,花荣有个妹妹,又年轻又漂亮又贤惠,嫁给你得了。秦明一听就乐了,老婆死了,换个年轻漂亮的,孩子也可以接着生,秦明美滋滋做了新郎官。反正那时候妇女没有社会地位,是严重被物化的,“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么!可扈三娘是女人啊,她自己就是一件“衣服”。梁山灭了祝家庄后,宋江一手主持,将扈三娘许配给了王英。说实话,如果扈三娘嫁给林冲,也算郎才女貌,英雄配美人,可王英是什么货色?论长相,他“五短身材,一双光眼”,人称“矮脚虎”;论人品,他是车家出身,却在半路见财起意劫了客人;论武艺,他被扈三娘十几个回合就生擒活捉。王英是长相不行、人品不行、武艺不行的“三不”头领。而且,他还好色,见到女人就走不动路。扈三娘本人,则是要长相有长相,有武艺有武艺,嫁给王英,真的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对秦明来讲,娶花荣的妹妹可能算是丧妻后的一种补偿,可扈三娘嫁给王英算什么?只是宋江实践了自己的诺言,王英有了泄欲的工具而已。对扈三娘来说,其实是失去亲人之后的第二次伤害!从此以后,扈三娘在战场上要和男人一样去冲锋陷阵,回到山寨的家里,还要尽女人的义务,供一个又丑又坏的色狼折腾。一个武艺超群的美女,变得了一具漂亮的行尸走肉。张恨水先生的话,似乎可以改成:百八人之入《水浒》,冤莫冤于扈三娘,惨亦莫惨于扈三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