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南北榜案:朱元璋明知有冤情,仍杀两位状元,帝王之术,书生不懂

中国的科举制度起源于隋朝,在唐朝得到了发展,宋朝时期,科举制度已经成为封建社会选取人才的主要途径。到了明朝中后期,已经有了“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规定。很多考生几十年寒窗苦读,就为了一朝能够进士及第,光耀门楣。殊不知,在明朝洪武年间,曾发生过一次著名的“南北榜案”,导致两位状元被杀,从此,中国科举制度迎来了分区录取时期。今天笔者就来和大家分享“南北榜案”背后,朱元璋的帝王之术。
 朱元璋|南北榜案:朱元璋明知有冤情,仍杀两位状元,帝王之术,书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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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断14年的明朝科举
朱元璋虽然出身草莽,但他非常重视人才培养,公元1367年(朱元璋称帝的前一年),当时朱元璋还是吴王时期,朱元璋就已经开始筹备科举考试。待到至次年,朱元璋登基,朱元璋下令各州县筹备童生考试。
到了洪武四年,明朝第一场科举会试终于揭榜。但是,由于明朝立国不久,局势并不稳定,许多年纪大的读书人或隐居,或观望,来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大多是年轻人,最终录取了120名进士,朱元璋通过测试,觉得这些人不堪大用,因此这场会试考试草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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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明朝的科举考试一度中断14年,朱元璋按照汉朝的旧例,让地方官推举人才。但这种推举制度,存在许多弊端,直到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再次开科取士。此后,明朝科举会试终于恢复了三年一考的节奏,洪武二十一年、洪武二十四年、洪武十七年都顺利地完成了殿试录取。但是,到了洪武三十年,发生了极大的变故,最后,朱元璋大开杀戒,两位状元人头落地,这就是著名的“南北榜案”。
二、“丁丑科”——刘三吾摊上事了
洪武三十年,正逢丁丑年,因此,这一年的科举会试又称“丁丑科”。这一年的科举主考官名叫刘三吾。在明朝初年,刘三吾是个很了不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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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明史纪事本末》记载,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病逝,朱元璋十分伤心,但具体把明朝的江山交给谁,朱元璋很犹豫。朱元璋曾问大家:“燕王英武似朕,立之何如?”
意思是:燕王朱棣最像我,立他为太子怎样?众人都不敢反对,只有80岁刘三吾质问朱元璋:
“皇孙年富,世嫡之子,子殁孙承,适统礼也。即立燕王,置秦晋二王何地?”
刘三吾的意思是:朱标既然是长子,他死了,他还有儿子,你应该把皇位传给长子一脉。如果立四子燕王为太子,那你让秦王(二皇子朱樉)、晋王(三皇子朱棡)怎么办?
朱元璋觉得刘三吾的话有道理,最终立朱标之子朱允炆为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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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刘三吾为人正直,而且敢作敢言。
正是因为刘三吾有如此品格,朱元璋才让他担任丁丑科主考官,没想到的是,等科举放榜之后,刘三吾就摊上事了。
丁丑科状元陈?,福建人;榜眼尹昌隆,江西人;探花刘仕谔,浙江人。换句话说,他们都是南方人。不仅如此,这次科举一共录取52名进士,其中49人是南方人,南方人占比高达94.2%。
注:这里的“南北”,是以“淮河-秦岭”为界。所谓的北方,是北方5行省,指当时的山西、陕西、河南、山东和顺天(后来演变为北直隶)。
这样一来,北方的学子不干了。科举落榜,本就无处发泄,北方的学子们抓住这个机会,不仅大闹贡院,还集体上书,认为这是主考官刘三吾在偏袒南方人。
考生们这么说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刘三吾祖籍湖南茶陵,他也是南方人。
三、杀状元,重新考
朱元璋虽然相信刘三吾的为人,但也觉得这事有蹊跷,立即派洪武二十七年的状元、侍读学士张信成立一个十一人的调查组,重新对会试、殿试试卷进行评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