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杀熟“顶风作案”,外卖酒店机票都有差价,挑战反垄断新规?( 三 )
一名骑手也反映 , “收客户多少钱我不太清楚 , 但是给骑手的钱基本没有差别 , 无论一公里 , 两公里 , 三公里 , 都是4元配送费!即使是四公里 , 也就多三四毛 , 4.1元—4.4元 , 哪怕是现在冬天 , 手都要冻掉!”
美团撞枪平台经济反垄断新规
大数据杀熟这个概念 , 对于已经被互联网包围的用户而言 , 见多不怪了 。 在美团之前 , 淘宝、携程、去哪儿、飞猪、饿了么等都有出现过针对新老用户不同价格的杀熟行为 。
今年9月15日 , 央视二套财经频道点名在线旅游平台的大数据杀熟现象 , 部分平台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用户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 。
文章插图
图/视觉中国
在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中 , 明确了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 , 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
除此外在今年11月10日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 , 包含有将对平台的垄断行进行严厉打击的内容 。 美团作为行业巨头 , 显然在此次反垄断文件的规范之内 。
对于引起了广泛争议的“大数据杀熟”行为 , 征求意见稿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利用规则、算法、技术、流量分配等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交易 , 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平台在相似条件下的商品 , 低成本销售 , 或者通过补贴、折扣、优惠、流量资源支持等激励性方式限定交易 , 以及对新老交易相对人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 , 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垄断行为 。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对AI财经社表示 , 此次美团会员用户杀熟行为已经构成反垄断法的协议 。 此次的征求意见中 , 直接将平台经济点名 , 已经清晰指向几家以平台数据为主导的互联网企业 。
董毅智律师还提到 , 搭售行为在反垄断领域的存在呈现出多维度、多形式 , 且往往采取多重手段叠加适用 。 例如广东餐饮协会与美团之间的争议 , 除去交易价格之外的畸高平台费用问题 , 还适用于流量支持/打击的限定交易 , 而这并非个例 , 而是近十年来互联网平台发展的常态之一 。
平台经济企业都是依据数据而发展 , 在商业行为中拥有自身的定价模式是正常的 , 并非要将所有的平台型企业定义为垄断下的杀熟行为 , 但如何恰当地使用好数据 , 降低用户争议 , 是更为重要的 。
同样的商品和服务 , 对不同对象收取不同价格 , 这种价格歧视是反垄断法所禁止的 。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骆品亮教授曾在公开课中指出 , 判断杀熟是否非法关键是看商家在“杀熟”的时候 , 是不是利用了信息不对称——故意隐藏了价格信息 , 让熟客在信息严重缺失的条件下做出“自以为是”的决策 。
杀熟只是差别化定价的一种形式 , 但差别化定价并非都是大数据杀熟 , 因此平台型企业应当在分析顾客喜好与轨迹后 , 进行个性化定价 。
价格是影响消费者决策的最大因素 , 同时也是平台竞争的关键 , 当平台做不到价格平衡 , 那么势必会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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