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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在消失,一切窗边的风景都在倒退,人们说仇恨往往比爱更有生命力,结果时代风云变化,连仇恨都没有了,人生难道只能遗憾离场了吗?《活着》有过这样的句子“被命运碾压过,才懂得时间的慈悲,我们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我们最终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活着》里很多人好像都不是不得不走,第一次看的时候,好像都是因为偶然。因为某些偶然的原因,离开了。我们常常会想,要是福贵没有染上赌博的恶习,小时候背他去私塾的老雇工是可以不必走的,他的父亲原本也是个体面人,也不会把生命结束在村口的粪缸上;要是抽血的医生多注意注意,有庆也根本不会因为抽血过多而死去;要是苦根没有拿到那一碗豆子,那么······他们都有机会不离开,但是最后无一例外的离开了,中国古人把这叫做“天命”,老百姓也多次说,“这就是命”,这也是余华说“不得不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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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走得很偶然,但是正如没有赌博恶习,也会有其他恶习,抽血的医生要是小心小心,在那个年代,倒霉的是他自己,而那碗豆子为什么就能让苦根垂涎三尺,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一定都能理解那种感觉。《我不是药神》中有一句很有名的台词,“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而生活比电影更精彩,这个世界上,富贵病有,穷病也有,这些病,不是催促我们离开,只是会在猝然之间降临到我们头上,然后我们直到很多年之后,才会发现,这不是偶尔的降临,而是退无可退的宿命。所以活下去,是一种尊重。追求意义太功利,追求名利不好听,追求理想那就得燃烧自己,而活下去,在余华那里,我想其实仅仅是尊重,对退无可退之前所有拖延的时间的尊重。命运没有让你死,你凭什么放弃你自己?蝼蚁尚有三分命,敢向天公争半壁!为了活着而活着,这世界上的意义太多,得名利之人太少,大多数人只是了此残生,我来人间一趟,享受每天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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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着宿命的,是时间。有的人觉得时间流逝,命运压得人喘不过气,因而觉得人间不值得。自然是公平的,在每个人走向自己的宿命之前,它给予了他们能够改变自己宿命的最有力的武器,那就是时间。一个人的时间,甚至可以改变一个时代,也曾经有过许多狂飙的时代,只因为一个传奇人物而沸腾。福贵的时间,也许不能改变那个时代,但是改变自己其实总是不难的,但是他却一直把时间,用来了自我沉沦。沉沦到一无所有,他不敢去争,在乱世不敢拼杀出一条功勋,在困难年代,他也不敢去讨要那些自己应得东西。旧时代破船,在新时代的波涛前面,依旧沉沦。他品味苦难,刚开始是锥心的疼,后来感官慢慢粗糙,到了最后,他甚至主动咀嚼苦难。而时间在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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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活着》的作者余华身上,其实余华说“时间的慈悲”是与他自己的人生经历息息相关的。余华在中国,读者很喜欢,在国外,大奖的评委很喜欢,说他是中国海明威,中国乔伊斯,但是很奇怪,他在中国文坛,其实一开始还是很尴尬的。他的写作手法在三十年前,太过怪诞,很多评委都很难接受,甚至隐隐约约有些嫉妒。无论是茅盾奖,鲁迅奖都和他没有关系,当然了,没有鲁迅奖也不排除他那时候不喜欢鲁迅的缘故。他是南方人,学历不高,在那些学院派的评委看来,文学的大雅之堂,怎么能如此轻易的放一个没什么学历的毛头小子进来。在世界,很多作家,都有自己的思想寄托之地,那是他们藏着金羊毛的地方。马尔克斯有他的拉美之地,莫言基本上每篇小说离不开他的高密乡,陈忠实有白鹿原,雨果有他的巴黎,茨维塔耶娃和普希金有他们心里的那个博大的俄罗斯。余华并不选择这样的“金羊毛”,他喜欢利用规模宏大的叙事,却又不失细腻,语言有时可以很精巧,有时候的语言甚至可以称得上粗俗,而这也被许多当年所谓正统作家所诟病和鄙视,毕竟贾平凹的《废都》当年也有过这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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