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看,乡村善治中的文化力量( 二 )


通过现代社交手段将村民组织起来,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参与到乡村治理实践中来,让村民从旁观者转变为治理主体,从而以虚拟团结再造乡土社会的有机团结,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文化现象。由此观之,文化不仅为乡村治理提供价值观念方面的智力支持,也提供具体的治理手段。总之,将文化视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不仅能够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而且可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广场舞|看,乡村善治中的文化力量
文章插图
农村群众在跳腰鼓舞。新华社发
3.激活乡村内生动力,提升农民的文化主体性
过去几十年来,乡村文化治理的推动力均来自乡村外部,大体包含两种力量,其一为行政力量,常常由政府主导,为农村提供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及其他相关服务,以满足农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其二为市场力量,试图以发展文化产业的方式来解决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如留守儿童、空心化等问题,其中文旅融合是重要方式。这两种乡村文化治理方式是有效的,在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如果仅仅把乡村文化建设理解为一种福利式的行政性建设,将文化治理等同于物理性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活动供给,则很容易忽视农民的文化主体性。用公共文化服务的传统理念来诠释基层治理是不合适的,将乡村文化仅仅当作乡村旅游可资利用的元素,会忽略参与社会治理的文化力量。事实上,千百年来,如果一种文化形态仅仅浮于社会结构之外,而不介入乡村日常生产生活,村民们不将其视为自己的事,那么这种文化就很难得到传承发展。换言之,村民不能仅仅是文化设施与文化服务的被动享用者,而应该成为乡村文化发展和乡村文化治理的主体。因此,要鼓励农村群众以文化的方式参与村庄公共生活,讨论村庄公共事务与未来发展方向,以应对社会变迁带来的种种挑战。
广场舞|看,乡村善治中的文化力量】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农民是实践主体,也是动力来源。如果我们对行政化与市场化治理方式的局限性有清醒认知,则可以发现乡村治理的机制不能仅仅是“被发明的”,更要强调是“被发现的”。秉持这一在地化的“发现逻辑”,乡村的一整套社会关系、文化形式、价值观念和情感结构等都应当被引入到乡村文化治理实践中来,如此才能在乡村振兴中有效实现乡村全部资源的动员与整合。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16日 13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