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头盔不挂牌“裸奔”的共享电单车或将退出青岛街头( 二 )


“共享电动自行车处境比较尴尬,由于有10部门文件在先,一般是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默许下投放,并没有正式批复,挂牌肯定会遇到问题 。 ”业内人士分析道 。
12月14日,采访人员联系到青桔共享电动自行车青岛地区一位负责人李先生,对于共享电单车挂牌问题,他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
据知情业内人士透露,由于崂山区运营的共享电单车目前无法办理牌照,接下来共享电单车将会陆续撤出 。
不配头盔不挂牌“裸奔”的共享电单车或将退出青岛街头文章插图
不配头盔不挂牌“裸奔”的共享电单车或将退出青岛街头文章插图
不配头盔不挂牌“裸奔”的共享电单车或将退出青岛街头文章插图
头盔能保命,交警劝自觉
201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导致死亡人数达8639人 。 这意味着,平均每小时就有近1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 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 从今年6月1日起,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等 。 据有关机构的研究数据表明,电动车交通事故当中,大部分伤亡都来自于脑部受损,因此佩戴安全头盔变得十分重要 。
目前,虽然全国层面没有立法,但全国已有多地对使用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作出相关规定 。
2020年5月江苏出台《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
2020年5月浙江出台《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座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
【不配头盔不挂牌“裸奔”的共享电单车或将退出青岛街头】据了解,青岛交警部门目前对于骑电动车的市民未佩戴头盔行为以警告提醒为主 。 同时,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