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弗洛姆:幸福是人生最大的成就,它来自于创造而不是占有( 二 )


现代人似乎相信,阅读和写作是需要学习的艺术,成为一名建筑师、工程师、或有技术的工人是需要学习的,但生活则是简单的事,它并不需特别的努力以学会怎样生活。对他来说,每一件事都是重要的,就是他的生命和生活艺术不重要。他可以为一切,就是不为自己。
幸福本身不是结果,而是伴随着力量增长的体验,软弱无能则伴随着意志消沉。
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他遵从自然法则,且无力改变这些法则;但他又超然于自然的其他部分。当他是自然的一部分时,他却被与自然分开了;他无家可归,但又与所有动物一样,被囚禁在家中。他在偶然的时间和地点被抛入这个世界,却又偶然地被迫离开这个世界。他意识到自己,他明白他是无能为力的,他的存在时有限的。他看到了自己的结局:死亡。他永远无法摆脱这一存在的二律背反而获得自由。即使他想达到忘我的境界,他也不能做到这一点;只要他活着,他就无法消除自己的肉体-----他的肉体使他想要活下去。
人是唯一会感到他自己的存在是个问题,他不得不解决这个回避不了的问题的动物。他不能返回到与自然和谐的前人类状态中;他必须发展他的理性,直至成为自然和他自己的主人。
只有一种办法可以解决他的问题:面对真理;承认在毫不关心他命运的宇宙中,他的根本孤独和寂寞;认清对他来说,超越于他并能解决他问题的力量是不存在的。人必须承认他对自己负有责任,而且,他必须接受这个事实,即只有运用他自己的力量,才能使他的生命富有意义。
人除了通过发挥其力量,通过生产性的生活而赋予生命以意义外,生命并没有意义。
气质就反应的方式而言,它是体制上的、不可改变的;性格本质上是由人的体验、尤其是早期生活的体验所构成的,而且,由于见识和一些新的体验,在某种程度上它是可改变的。
人使自己与其他人相联系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他能够爱或恨;他能够竞争或合作;他能够在平等或权威、自由或压迫的基础上建立一种社会制度;但他必须在某种方式中与他人相联系,而这种特定的联系形式就表现出他的性格。
只能为一个人所体验的爱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它不是真正的爱,而是一种共生联系。
如果爱被定义为肯定人的潜能、对被爱者之独特性的关心和尊重,那么,人道主义良心则能合理地称为自爱、自我关心的声音。
其他一切非生理需要的不合理欲望,如渴望名誉、统治、顺从、嫉妒、羡慕等,都植根于人的性格结构,它们也是由人格不完美或人格变形所造成的。
不合理的心理欲望是贪得无厌的。具有嫉妒、占有、虐待狂的人,其欲望不会随欲望的片刻满足而消失。不可能被满足才是哪些不合理欲望的真正本质。这些欲望是由个人自己的不知足所产生的。生产性的缺乏,及由此而来的软弱无力、恐惧,就是这些追求、渴望、及不合理欲望的根源。即使能满足这种人的全部权利欲和破坏欲,也依然改变不了他的恐惧和孤独,因此,他的紧张依然存在。幸福的幻想变成诅咒,因为人没有找到解除恐惧的办法,他幻想着以增加满足来消除他的贪婪,并恢复内心的平衡。但是,贪婪是个无底洞,以满足来解除贪婪的想法,只是一种幻想。
生产性的爱是两个人之间最亲密的关系形式,同时各自又有人格完整,它是一种充足的现象,具有这种爱的能力,象征着人的成熟。欢乐和幸福是生产性爱的伴随物。
幸福象征着人找到了人类存在问题的答案:生产性的实现他的潜能,因此,他既与世界同为一体,但同时却又保持着他自身的人格完整性。在生产性的运用他的精力时,他提高了自己的能力,他“燃烧自己,却不化为灰烬”。
人如果不惜一切代价要逃避痛苦,就只能靠完全超脱而加以实现,包括不体验幸福。因此,幸福的对立面并不是悲伤或痛苦,而是意志消沉,这种意志消沉是内在贫乏和非生产性的结果。
幸福是人最伟大的成就,它是人以整个人格对自己和外在世界作出生产性取向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