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其实是一个尴尬的存在!就像韩寒写的三轮车一样,比汽车少个轮,比自行车又多个轮!孔乙己是自负而又自卑的一类人!他穿着长衫却又会红着脸和别人争辩。他会欠酒账,但人品又比别人好,有钱就还。孔乙己又是一个特别孤独的人!稍有人问,你就会敞开心扉,其实就是孤独——到现在,我们还是会记得那句:你可知道回字有几种写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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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惯喜欢写些小人物以讽刺时局,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小人物:他知道“茴”字的四种写法,却中不了半个秀才;天天穿着长袍,却要站着喝酒;绝不拖欠酒钱,却要偷书度日。他是当年社会上大批迂腐读书人的缩影,像一块朽木,好吃懒做,死要面子,成不了大器,但是却不能说是个坏人。我尤喜欢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的那一段,总感觉,这该是一个虽然落魄但是善良和蔼的瘦老头。这也是鲁迅文字的闪光之处,他笔下的人物,无论好坏,看起来都是饱满的,完整的一个人。孔乙己在那个时代,有这样的一生,并没有什么值得惊异和唾弃的,他只是万千凡人中的一个,深陷泥淖,也没能力自我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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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孔乙己》一文的结尾,鲁迅先生写道: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看到这里,嘴角的微笑大概还未消逝,我的心底便立刻泛起了深深的哀叹:孔乙己终究还是被那个社会吃掉了。是的,我认为正是由于时代的弊病,孔乙己死掉了。孔乙己死亡的直接原因,自然是丁举人:他到丁举人家偷东西,被打断了腿。这虽然是孔乙己偷东西在先,咎由自取,但丁举人的蛮横粗暴的行为,未免有失公允。通过酒客的描述:“……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吗”我可以想见丁举人在鲁镇是一霸,势力不小,对于同是读书人的孔乙己,竟动用私刑,将其打了大半夜,打断了腿。可见,孔乙己之死,丁举人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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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认为丁举人身后,隐藏着孔乙己死亡的根本原因:封建思想与科 举制度。这是属于整个社会的,而丁举人仅仅是代表这个社会向孔乙己的心脏刺了最后一刀而已。孔乙己宁肯冒着被毒打的风险去偷东西,也不去做别的营生,是由于他那可笑可悯的封建思想作祟。孔乙己的封建思想,自然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而是整个社会灌输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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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古代多少知识分子一生的夙愿。几十年的寒窗苦读,就是为了一朝的荣华富贵。孔乙己自然也是有这个梦的,但他终于没有成功,却形成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不屑于做别的营生,再加上他好吃懒做,自欺欺人,一步步地从一个读书人,沦为了小偷,最终走向了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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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也是孔乙己死亡的原因之一。孔乙己是下层知识分子的代表,而丁举人则相反。尽管如果将丁举人放在人才荟萃的京城,他可能极不起眼,但在鲁镇,丁举人绝对鹤立鸡群。在这里,丁举人有足够大的势力,甚至可以动用私刑。这就是科举制度的真实写照。在庞大的读书人群体中,只有极小一部分祖坟冒青烟的能成为举人、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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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失败了,于是他失去了鱼肉他人的机会,自己却成为了鱼肉。而丁举人,则是刀俎。孔乙己为时代的洪流所裹挟,最终卑微地死去。他的死因,是时代的弊病,是整个封建社会的弊病;而他的死亡,也昭示了封建社会的没落与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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