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族|《汪氏渊源录·唐族望敕》“疑注”初探( 二 )


一、李唐皇族郡望
据《唐会要帝号》《旧唐书·高祖纪》《新唐书·高祖纪》《新唐书·宗室世系表》《册府元龟帝王部帝系》等文献所载,李唐皇室家世如下:1西凉国君凉武昭王李暠-2西凉后主李歆-3后魏弘农太守李重耳-4后魏金门镇将李熙-5后魏幢主李天赐-6西魏太尉李虎-7隋安州总管柱国大将军李昞-8李渊。唐朝官方史书中,李唐皇室的郡望为“陇西”,或作“陇西成纪人”(《新唐书》卷一《高祖纪》),或作“陇西狄道人”(见《册府元龟》卷一《帝王部帝系》、《旧唐书》卷一《高祖纪》)。在繁多的陇西李氏支派中,有四房最为兴盛,即:武阳房、姑臧房、丹阳房、敦煌房。李氏宗谱中,武阳房出自西凉国君凉武昭王李暠第七子李豫之玄孙李纲。李纲,为宜州刺史,生三子:充节、充信、充颖。李充节,为隋朝朔州刺史、武阳公,生三子:大通、大辩、大亮;李大亮,为唐朝右卫大将军、武阳懿公。李充颖,为后周滑州刺史、流江公,生宣州刺史义本,李义本生逈秀,李逈秀,字茂实,武后时为相,生黄州刺史俊。史料显示,李唐皇族以“陇西李氏”自居,但其非武阳房。
二、《氏族志》,又称《贞观氏族志》
唐太宗时,旧时门阀望族已经沦落,但仍然拥有很高的社会声望。崔、卢、李、郑、王等山东士族彼此互结婚姻,自矜高贵;嫁女于一般族姓必多求聘财,此习俗朝野非议很多,太宗深为痛恶,提出“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建议。贞观六年(632),诏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在天下遍搜谱牒,参照史传辨别真伪,评定各姓等第,修撰《氏族志》。贞观十二年(638),《氏族志》修成,列山东士族崔民干为第一等。太宗看后极不满意,指出山东士族“世代衰微,全无冠盖”,靠以婚姻得财,“不解人间何为重之?”命高士廉等重新刊定,旨示“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高士廉等依照太宗旨意重修,修订后的《氏族志》共收录二百九十三姓,一千六百五十一家,分为九等。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崔民干被降为第三等。
三、《姓氏录》
永徽六年(655)高宗废王皇后,改立武昭仪为后。“敕旨四海望族”,考定天下二十六姓新贵高门望族,前十姓为“国之柱”,后十六姓为“国之梁”。当时武后已逐步干政,为提高武氏地位,树其权威,授意篡改国之柱首姓皇族“陇西李”为“武阳李”,并将“武阳贾”排在国之梁首姓,柱、梁均以武字当头,力压李氏皇族。随即,武后心腹大臣许敬宗以太宗所修《氏族志》没有叙明武后本望,李义府也因其家未列入《氏族志》而不满,二人奏请修改《氏族志》。显庆初(656),唐高宗诏礼部侍郎孔志约、著作郎杨仁卿、太子洗马元道及太常卿吕才等十二人重修编录,改《氏族志》为《姓氏录》。显庆四年(659)六月,《姓氏录》书成,高宗亲自撰写书序,说明类例。“以四后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仆射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叙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孙,余属不入。”《姓氏录》共收录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分为九等,五品以上官员全部收入,皇后四家列入第一等。
神龙元年(705),武则天病笃,宰相张柬之等发动“神龙革命”,武则天退位,李唐复辟,中宗复位。景龙中(708),柳冲奏称太宗时所修《氏族志》颁行已数十年,世庶升降隆替已多变化,与书中所记不尽相合,有碍婚嫁、铨选、授勋、定爵,请予改修。唐中宗准其奏,命与魏元忠、萧至忠、徐坚、吴兢等人依据《氏族志》重加修撰,废止武后专权时所修《姓氏录》。不久,因魏元忠等人相继去世,修撰中途搁置。唐玄宗先天年间(712-713),又诏柳冲、徐坚、魏知古、陆象先、刘子玄等人继续修撰,名为《姓系录》,共200卷。开元二年(714),复诏柳冲与薛南金进一步刊定《姓系录》,颁于天下。新修订的《姓系录》拨乱反正,清除了武周时期的残余影响,“武阳李”还原为“陇西李”,恢复了李唐皇族在官修谱牒中的尊荣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