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浙江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引发网络热议,其实无需谈之色( 六 )

2014年 , 浙江省就出台了《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 。 近年来 , 北京、四川、河南、深圳等多地都已经出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具体实施办法 。 各地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封存范围、封存程序、责任分工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已有相关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 , 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 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 , 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 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 , 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符合有关要求的未成年罪犯 , 其犯罪记录将被封存 , 在复学、升学、就业、担任无法律明文限制的公职时 , 可免除前科报告义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

国际上 ,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也早已成为主流 。 1990年决议通过的《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中规定:“释放时 , 少年的记录应封存 , 并在适当的时候加以销毁” , 《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中也规定 , 对未成年罪犯的档案应严格保密 , 不能让第三方利用 , 也不得在其后的成人诉讼案件中加以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