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法律应该看哪些书(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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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给的书太深太拗B格了。。。初学时看不下去的。。。推荐《西窗法雨大一时看的,直到现在还会翻翻看洞穴奇案也不错后来大二时看的刑法的格言■


一份不以装逼为目的的书单推荐。
书单推荐,自古以来乃是装逼人士兵家必争之地,尤其是法律类书单推荐,更是重灾区。
很多推荐者,为了体现自己有文化有深度,完全无视题目中的「初学」二字,一上来就大谈(chui)特(niu)谈(bi)。




先排上一串艰深枯燥、名字吊诡的书目,再辅以复制粘贴的一段书评,把一堆翻着字典古转现外转英再转中比虹桥火车站地铁转站还麻烦的法文德文拉丁文各种鸟语著作吹的神乎其神(是的就像看这个长句这么累)。




擅长堆砌名著,人云亦云。管他看没看过,直接怼上:《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正义论》《犯罪与刑罚》《政府论》《形而上学》(不行我还是退学吧)……
平胸而论,你向一个普通新手推荐这些,有站在对方的角度着想过么?



对方往往会表示不服:推荐名著还会有错吗?




深蓝非常推荐看名著,但是,不推荐初学者一上来就先看名著。
因为绝大部分的传统经典名著,无论从时间或空间距离上,都不太贴近我们的生活。
很多读者不好意思说的一个现实残酷问题是:看,不,懂。

且不说古代名著,晦涩的文言文自然难懂;翻译成近现代语言的各国名著,也不容易看懂。
除非你精通世界各地古今中外的语言,否则你就只能看中文译本。
若是不入流的小生翻译的版本,水准不够,难以做到信达雅,甚至错误百出车祸现场;
即使是名家翻译的经典译本,也不好懂。越是名家,越是半个世纪及以前的老头老太。这些大佬跟我们的语法习惯都不一样,且喜欢拗一些诘屈聱牙的专八词汇、掉书袋拽典故、甚至自造一些“通假字”。

当看到有人推荐徐梵澄译的《苏鲁支语录》、蓝公武译的《纯粹理性批判》时,深蓝真是哭笑不得:孩子,你这个逼就装过了啊,这两个译本比原文难好几倍好吗!




再比如业界人人必推的书目《论犯罪与刑罚》,有人推荐说这本书“文笔优美”、是“抒情诗”。
此书的意大利原文深蓝没看过,不予置评;但这哥们看的是中文译本啊——整本书都被翻成机器人说话一样断句都很困难的从句语法的中文译本啊!
优美个毛,抒情个鬼啊!




基于以上原因考虑,本书单推荐的原则是:
不装逼,接地气,看得懂,作者吊。
每一本书,深蓝都会给你一个实实在在的推荐理由。




深蓝大一的时候踏入校门,就被学姐壁咚到角落,坏笑着掏出怀中的东西……“同学,听说过《洞穴奇案》么?”——这本算是法学生口口相传的经典入门书目了。

“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为了生存,大家约定抽签吃掉一人。而这一方案的提议人,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它四人却执意坚持,结果恰好是提议人被抽中。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这是美国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提出的假想公案,并虚构了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写出了的判决意见……”



十四篇判决书,十四种观点的碰撞,篇篇精彩,很容易引发初学者的兴趣;
真的很薄,深蓝当时看的那一版本,比巴掌大不了多少,只有普通小说的三分之一不到的厚度。



这么说吧,如果刘星老师上的话,可能就没有其他写手什么事儿了。这位作者真是一位妙趣的写手,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短小精悍的篇幅,饱含有理有据的思辨。




睡前刷微博刷票圈顺手刷上一两篇小短文,对学渣懒人来说也不费劲儿。




当你听到辛普森杀妻案、美国孩子“M”案的时候,如果表示一脸懵逼,那就有点尴尬了……
这些人类历史上的著名要案,对于法律界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当你开始学习任意一门法律,它们都会出现在对应的教科书里。深蓝上的第一节宪法课,老师就讲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为了避免前辈“你怎么连这都不知道”的鄙视眼神,怎么也得把这本书看了。




冯象很有意思。哈佛中古文学博士,耶鲁法律博,主业搞知产等法律业务,“业余”搞写作,“客串”一下哈佛法学院教授,“兼职”重译了一版《圣经》。
——有的人的“业余搞搞”,完爆很多人的“全职以赴”。




本书的一大特色就是与现实生活相关,对于入门者来说容易有代入感,像是一幕幕很好入戏的短剧,推荐给各位“戏精”朋友。另一本《木腿正义》也值得一读。




“一个律师刚刚打赢了一场重大官司,便立刻给他的委托人发电报:“正义已经取胜。”委托人火速回电:“立即上诉!”这个故事揭示了我们法律制度的真相——没有人想要正义。”
牛逼的大律师在法庭实战上是怎么辩护的?曾为辛普森杀妻案、克林顿绯闻案与弹劾案、泰森案等轰动全球的大案担任辩护律师的作者,满足你对大神的一切想象。




真正牛逼的法庭实战,比看电影带感多了。




这本书深蓝没看过,是朋友推荐的。

它的简介是这样的:英国受欢迎的法律漫画讽刺风格已成熟到中年期,性情温和,幽默,肚子上还有一点赘肉。

读者评论是这样的:一直苦苦寻找一本与法律有关的漫画书,但逛来逛去,却始终都是失望而归,直到发现这本充满英式幽默的法律漫画。看的时候,就像书中所言这些漫画玩世不恭,幽默有趣,充满了智慧,又有些淘气和恶作剧,最重要的是,相当好看。虽然连载逾20多年,然而,一百年后,还会有人一边阅读,一边吃吃笑笑的。
——来自豆瓣法学晨曦




如果你实在看不进去长篇大论的文字,就看这本大人的“小儿书”吧。




除了以上推荐,法学教材当然也是入门者天然的导师。教材的趣味性比以上书目稍减,但大多观点中庸、结构系统、清晰易懂。
比如张明楷的“太黄太厚”,王泽鉴的“天龙八部”,西方经典法学教材《法律之门》,都是法学入门者居家旅行饮酒下饭必备的。
深蓝个人是不太建议法考生看“三大本”的。业界认为,如果有人光看三大本过了司考,大家是当做个别案例来讲的。如果是为了考试,市面上任何一家老牌司考机构的教材都比三大本更适合。




有的读者说,我已经入门了,岂止已经入门,我腿长已经快跨到客厅沙发了,我该看什么书?
很简单,经典永远是最好的选择。
比如之前深蓝在微博里推荐的法学大佬九宫格组合,随便选几个看得顺眼的,闭着眼点几个代表作随便看。
这些泰斗级人物作品的每一笔勾勒、每一处细节,都会告诉你“你大爷为什么永远是你大爷”。



最后奉上一则恐怖故事:还有差不多两个月,2017年就过去了。
不到两个月能做些什么呢?
没有完成的那些愿望,还有机会实现一些。
年初想减肥十斤,现在开始努把力,至少能减个两斤;想背1000个单词,现在开始加个油,还能背上50个。

现在还有机会,不让你的2017成为遗憾。
等到下个月,新的一年来临的那一刻,希望你今年至少多看了一两本好书。

*本文由深蓝原创,抄袭必究,必究,究。
默默收藏的同时,也请点个赞吧,看到自己认真写的东西被肯定,我会非常开心的,谢谢你。

■感谢各位的阅读,此文将会缓慢更新。因律所工作较忙,回复不及时见谅谢邀矣,全文手打,时为15年10月31夜,正在加班写Memo,突然发现手机有提醒邀请问答。遂搁置工作,专心答之,为法学院的师弟师妹们分享一点书目。

笔者按:建议初学者和对法学感兴趣的朋友读前九本书,毕竟读书既求耐心,亦求适可而止。许多人评论说写的太冗杂,惭愧,源当日见猎心喜,写的有点激动,算是我掉书袋了,且补写数语,做个抛砖引玉。

絮语法律之路,生无所息,书有所读,岂非幸事。
法律人的生命就在于不断学习,不断读书,不断实践。既然选择了法律,就要有啃动各种难懂法律书籍的觉悟。
古人曾云,读律佩觿。判牍甚为难解,故佩古觽以解法之纍也。
余之刍议:请勿潜意识以为有些难懂之书为初学者所不能读,只要有决心,世上无难事。《庄子·达生》中痀偻丈人亦曰:“我有道也。五六月累丸二而不坠,则失者锱铢;累三而不坠,则失者十一;累五而不坠,犹掇之也。吾处身也,若厥株拘;吾执臂也,若槁木之枝;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吾不反不侧,不以万物易蜩之翼,何为而不!”
很多人觉得读大部头好难,或许艰涩难懂或者不知所言,然而如果放着一遍不懂就数遍而顺其自然的心态,半日静坐半日读书,带着自己的经历并站在作者的角度去体悟内容,则坚持必有所得。毕竟没有攀登不上去的山峰,没有啃不下的书,我们越努力,法律的信仰离我们就越近。
复又赘言:科技会毁掉阅读。
建议读书时手机电脑关机。尚容扪心叩问,看书时为他物所扰,读着书又上网玩游戏,能真正做深入阅读吗?
闻《庄子·达生》曰:“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当你全神贯注的时候,没有什么书籍是啃不下去的。毕竟对待阅读,有时候我们缺少的仅仅是那一份专注!邓伟的《学画记》中李可染教授曾以“用志不分,乃凝于神”教诲邓伟,学画如此,摄影如此,读书亦然,万事亦然。

正文馈人玫瑰,手有余香。“初学法律应该看那些书”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大一时候在法学院努力攻读专业书籍,在图书馆花了一个月读博登海默《法理学》的日子。有书有时间可以在书海遨游的日子是多么快乐,而今虽然在律所很忙,不过还在坚持读书,最近重温王泽鉴先生的《民法判例与学说研究》合订本,依稀回到了那些熄灯前读书的大学温暖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