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卫健委:天津市新冠确诊病例杨某曾于11月4-6日在宁波活动

2020年11月20日上午 , 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 天津市第144例新冠确诊病例杨某曾于11月4-6日在宁波活动 。 接报后 , 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 市、区两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立即行动 , 联合调查处置 , 排查追踪相关人员 , 11月20日24:00时前完成了采样核酸检测 。 有关情况如下:
杨某于11月4日晚 , 乘坐高铁从杭州到宁波 , 先后在北仑、鄞州、海曙等地短暂活动 , 于11月6日下午离开宁波 。
截至目前 , 共排查相关接触人员406名 , 包括与杨某同住的大学同学鲁某 , 均已完成采样核酸检测 , 结果全部为阴性 。 另外已排查鲁某同事59名 , 核酸检测也均为阴性 。
秋冬季是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 , 防控形势更加严峻 , 需警惕流感和新冠肺炎叠加的流行风险 。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在此提醒: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 , 如非必要 , 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 如需前往 , 应做好个人防护 , 返甬后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单位报告 , 按照我市防控规定执行 。
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个人防护意识 , 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提供健康码 , 配合体温监测 , 继续保持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人群密集场所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 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 , 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 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 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 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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