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安永:魏伟邦谈高新技术企业“报备即批准”认定新方式( 二 )


123号文件比较原则地规定了适用“报备即批准”认定新方式的企业范围 , 具体适用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 魏伟邦同时提醒 , 企业是否属于特定领域 , 可能还要结合企业是否拥有这些领域内的核心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或者结合企业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属于该领域内的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进行综合判定 , 建议企业持续关注有关部门后续出台的细则 , 合规适用政策 。
此次认定改备查释放积极信号 魏伟邦表示 , 此次认定改备查的积极意义有以下几点:
首先 , 国家会继续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 努力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的产业竞争力、提高经济规模 。
其次 , 在“简政放权”的执政原则指引下 , 不仅是特殊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 其他领域甚至其他行业、其他地区也会进一步简化认定的程序 , 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制度创新体制 。
此外 , 北京市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 聚焦重点优势产业 , 努力探索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 , 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的决心 。
最后 , 未来实现以贸易便利、投资便利为重点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大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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