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7000万港元佣金,周星驰被前女友告上法庭

每经编辑 孙志成    
对于周星驰来说 , 2020年无疑是多事之秋 。
先是在6月时被传出对赌协议失败 , 不得不抵押豪宅给银行用于贷款 , 近日 , 又因为一笔陈年旧债与前女友对簿公堂 。
据环球时报19日报道 , 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元投资佣金一案 , 1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 , 引发港媒关注 。
据香港《明报》和《经济日报》11月18日消息 , 在庭审当天 , 周星驰及于文凤均未到场 , 由各自委托的律师出席 。 该案的审理工作预计将持续数日之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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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明报》报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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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前女友追讨7000万港元
据环球时报报道 , 于文凤通过资深大律师袁国强表示 , 于文凤和周星驰在1997年至2010年恋爱 , 于文凤在美国大学修读商业课程 , 其父更是香港建设创办人 , 她对基金管理及建筑均有深入认识 。 而周星驰专注于电影事业 , 虽成立公司 , 但不负责日常营运 。 2002年 , 周星驰与于文凤签署协议 , 于文凤担任其公司财务顾问 , 月薪2万港元 , 双方在同年圣诞节商谈后达成于文凤分成10%的协议 , 投资产品包括多只基金和房产 , 周星驰至今仍拖欠7000多万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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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港媒报道截图
代表周星驰的资深大律师则否认周星驰在2002年协议同意分配10%的投资利润给于文凤 。
他称 , 两人2002年在寓所共度圣诞夜时 , 周星驰提出给对方10%的投资利润 ,
这笔钱充其量只是馈赠 , 且是周星驰热恋时的“情话” , 并非商业决定 , 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
周星驰一方还质疑 , 于文凤工作3年后于1997年与周星驰坠入爱河 , 并未在她父亲的公司工作 , 投资经验和能力成疑 。 相反 , 周星驰在1996年之前就有房产投资经验 , 且有丰厚本金 , 较前女友更有投资能力 。 律师还提到 , 于文凤在接手周星驰的投资事务后 , 在股票等范畴亏了周星驰1300万港元 , 但原告对此避而不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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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源自16年前的豪宅生意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 , 于文凤毕业于香港名校拔萃女书院 , 是香港建设(00190 , HK)创办人之一于镜波的小女儿 。 父亲于镜波于1973年与日本的熊谷组合作创建了香港机构 , 该机构1987年在联交所上市 , 2004年改名为香港建设 , 曾参与香港新机场、青马大桥及填海工程等大型项目 , 在内地也曾参与广州中信广场、深圳地王大厦等项目 。
于文凤一方称 , 自己与周星驰在一起13年 , 于2010年3月正式分手 。 在两人谈恋爱的13年中 , 于文凤一直担任周星驰的理财顾问 , 为他提供理财投资服务 。
2004年 , 周星驰以3.2亿元的价格购入“天比高”地皮 , 引入发展商菱电发展合作进行重建 , 并向香港地政总署申请改建成共4栋楼高三层的独立别墅并更改门牌号 , 分别为普乐道10号、12号、16号及18号 。 据称 , 洋房楼高四层半 , 设有花园和泳池 , 还能俯瞰维多利亚港海景 。
其中10号、16号和18号已先后售出 , 合计收获14.5亿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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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上海证券报此前报道 , 于文凤曾在2012年9月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时陈述 , 2004年周星驰投资“天比高”时 , 就是于文凤从市场消息中知悉花旗银行有意出售该物业 , 才建议周星驰进行投资 。 当时她还靠人脉关系 , 引荐周星驰与菱电发展合作 , 否则周星驰也没有财政能力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买卖合同 。
于文凤认为 , 周星驰及公司应支付她佣金8000万港元 , 她曾提议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偿还 , 但遭到周星驰的拒绝 。 双方曾在2012年2月会面商讨佣金事件 , 周星驰同意支付佣金 , 并于3月先支付了1000万港元 , 但要求于文凤不能控告他 , 然而此后周星驰便再也没有继续付款 , 于文凤于是入禀法院追讨欠款 , 但周星驰却通过律师发信 , 否认拖欠售楼佣金 。
另据港媒报道 , 在19日的庭审中 , 周星驰一方律师还表示 , 涉案豪宅“天比高”为周星驰斥资4000万港元装修 , 还请意大利设计师先后19次前来指导 。 这些足以证明该房屋为“自用”而非“投资” , 自然不存在“出售后分10%的利润给于文凤”一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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