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新冠毒感染者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

【国家卫健委:新冠毒感染者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据国家卫健委11月17日消息 , 为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 保障血液安全供应 , 今天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血站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 其中明确规定 , 献血服务场所如接待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捐献者 , 需要在独立空间进行 。 同时 , 新冠病毒感染者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 , 体温超37.3℃献血者也将暂缓献血 。
血站须独立接待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捐献者
指引中对血站工作人员防护做出详细规定 , 例如 , 在献血者征询、一般性体格检查和血液采集等工作期间 , 献血服务医护人员均应穿戴工作服、医用外科口罩、工作帽并适时更换 , 注意手卫生 。 当本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社区传播时 , 视操作风险程度 , 可加穿隔离衣(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防护面屏/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
在献血服务场所的清洁与消毒方面 , 指引特别提出 , 献血服务场所如接待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捐献者 , 需要在独立空间进行 , 加强防护并对血浆采集的座椅、家具、操作台面、仪器设备等可接触到的表面和操作人员手部追加清洁消毒 。
献血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症状须回告血站
指引提出加强献血前教育与征询 。 在原有健康征询的基础上 , 增加《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征询表》 , 了解献血者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 , 甄别献血者是否有重点地区旅行史、接触史或生活史等 。
在补充征询内容中 , 如献血者出现过下列情况中任何一种 , 建议暂缓献血 , 暂缓时间为相关情况结束后至少28天:本人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曾密切接触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患者;曾经与新冠病毒感染者 , 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有接触或流行病学关联史;近期有境外或者高风险区居住史;曾接受流感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 同时 , 建议健康咨询时 , 对仅有偶尔咳嗽等常见情况加以甄别 。
另外 , 对于曾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者 , 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 。 如献血者出现体温≥37.3℃,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献血者暂缓献血 , 安排其离开征询现场 , 并提醒献血者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 。
为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 如献血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 , 献血者须及时回告血站;血站应当有专门部门负责接受献血者回告 , 接到回告后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 。
献血过程中严格执行“一人一巾一带”
指引要求 , 在血液采集过程中 , 献血场所应当为献血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医用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 为每位进入献血场所的献血者提供手消毒液消毒 。 工作人员进入献血场所首先进行手消毒 , 戴上医用手套 , 采血过程中途离开工作岗位和返回工作岗位时 , 都必须消毒手部 。 献血者使用握力球若需重复使用 , 必须使用一次性隔巾包裹 , 用后更换隔巾并对握力球进行消毒 。 献血过程中严格执行“一人一巾一带” 。
同时 , 要尽可能采用预约献血 , 控制同时段献血人数 , 团体献血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 献血者之间距离保持1米以上 , 有条件的可间隔使用操作位 。 社会志愿者参与工作时 , 应当掌握志愿者健康状况 , 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 根据疫情状况做好个人防护 。 必要时可暂时减少社会志愿者参与献血服务 。
国家卫生健康委广泛呼吁民众献血 , 要积极开展预约献血 , 并统筹安排团队献血、预约献血者 , 分段分时分流合理安排献血人数 , 避免人员过于集中 。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