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被前女友追讨7000万案开审|周星驰被前女友追讨7000万案开审,此前2人既是爱侣,也有商业关系

于文凤律师因此指出,星爷不擅长投资,缺乏专业技能 。
周星驰的律师则反驳,星爷在签下于文凤前已掌握丰富的投资经验,而且列举相关数据,指于文凤在接手后曾炒股亏掉星爷1300万 。
于文凤所说两人协议是有钱可以分红,亏本不用负责,放在商业社会完全不合理,周星驰期间也付给于文凤2160万港元,这些其实是周星驰出于感情所作出的赠予 。
另外,涉及的“比天高”豪宅项目,周星驰一开始就计划作为自住,仅装修就花了4150万港元,历时7年才完成 。即便那时两人已分手,但因为于文凤的家还在装修,所以星爷仍愿意让于文凤及母亲入住,成为“比天高”的首个住客 。
艺人周星驰遭前女友于文凤追讨约7000万港元的豪宅及基金投资分成,今天(18日)于高院原讼庭开审 。于文凤指当年没签定合约,但双方曾有口头协议,让她从周的投资获利中抽取10%分成 。但周星驰指出,虽说过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但那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而且周星驰一向投资有道,投资经验较于更丰富 。预计于文凤明天将出庭作供 。

周星驰被前女友追讨7000万案开审|周星驰被前女友追讨7000万案开审,此前2人既是爱侣,也有商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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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于文凤在本案的诉求,涉及2002至2010年间周星驰投资山顶豪宅“天比高”、大埔“比华利山”3个单位与5个车位、以及投资基金的获利 。
于文凤一方表示,于在2002年4月首次透过公司,与周星驰的星辉海外签约,成为星辉海外的财务顾问,每月薪酬2万港元,但当时双方已有共识,于可从周的获利中分成,双方最终在同年圣诞节商谈后达成分成10%的协议 。但代表被告周星驰的大律师在开案时就指出,周表示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有意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 。
就“天比高”项目而言,大律师表示一开始周星驰就准备将其中一间独立屋留作自住,故不应视作投资 。大律师指周视“天比高”为其梦想中的房子,单是装修就花费了4150万港元,负责设计的意大利设计师,更特地来港19次视察,历时7年到2011年才完工 。那时周虽已与于分手,但因完工时于家正在装修,周仍愿意让于及其母亲住进去,成为其新屋的首个住客 。
对此,周星驰律师表示,周星驰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文凤,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有意建立在法律关系的承诺 。据周星驰透露,他在2002年某夜和于文凤共进晚餐,一起走到阳台看维港景色,美景佳人下对于文凤说送出10%分成,和商业合约条款完全不可比拟 。
于文凤律师则曝光星爷隐私,指周星驰全身投入电影制作,公司的投资事宜交给姐姐周文姬,周文姬曾说弟弟非常重视隐私,很少谈及私人感情,包括和于文凤的关系,又指弟弟日常嗜好是买房和外出吃饭,但只会找可以信任的人 。
于文凤律师因此指出,星爷不擅长投资,缺乏专业技能 。
周星驰的律师则反驳,星爷在签下于文凤前已掌握丰富的投资经验,而且列举相关数据,指于文凤在接手后曾炒股亏掉星爷1300万 。
【周星驰被前女友追讨7000万案开审|周星驰被前女友追讨7000万案开审,此前2人既是爱侣,也有商业关系】于文凤所说两人协议是有钱可以分红,亏本不用负责,放在商业社会完全不合理,周星驰期间也付给于文凤2160万港元,这些其实是周星驰处于感情所作出的赠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