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上海市检察机关2019年度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十

:原题为_上海检察|上海市检察机关2019年度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十。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检 察 建 议 书
沪嘉检一部建〔2019〕20号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公司:
【上海检察|上海市检察机关2019年度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十】我院在办理刘强、徐雪梅盗窃案中发现 , 近年来我区**镇、**街道等区域窃电违法犯罪十分猖獗 。 犯罪嫌疑人在寒暑季节性用电高峰期间 , 利用部分居民贪图小利的心理 , 大肆非法“经营”帮助用户违法改装电表进行窃电的“业务” 。 经我院走访调研 , 2018年你司查处窃电837户 , 合计追补电费820万元;2019年上半年 , 又查处理电1760户 , 合计追补电费650万元 。 同时 , 我院经走访调查发现 , 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犯罪嫌疑人以节能为名 , 通过故意使电力企业的计量装置失准的方式 , 改装居民电表进行窃电的刑事案件也多达数十件 , 作案范围涉及本市浦东、嘉定、市区、市南、市北等多家供电公司管辖范围 , 且呈现出交叉结伙、团伙作案的苗头性倾向 , 显现出小黑小恶的行业乱象 。
我院认为 , 上述窃电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供电和用电秩序 , 给供电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 也给区域内居民用电安全和治安环境带来严重威胁 , 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
一、改装电表窃电案件暴露的主要问题
1.居民诚信守法意识淡薄 , 依约安全用电教育不足 。 根据《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实施故意使电力企业的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的扰乱用电秩序的行为 。 但我院经调查发现 , 实践中不少居民辩称不知晓电表不能擅自操作 , 误认为改动电表是节能省电的新科技 。 有的居民为了少缴电费 , 明知系窃电行为 , 仍主动雇佣犯罪分子帮助改装电表 , 甚至还向周围的邻居朋友宣传介绍 , 使得窃电犯罪分子有恃无恐、连续作案 , 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上述非法产业链条的滋生、蔓延 , 严重侵害了电力企业的财产权益 , 反映出用电正面宣传教育方面存在不足 。
2.次生违法犯罪初现端倪 , 人身财产安全隐患严重 。 窃电行为不仅扰乱用电秩序、造成企业损失 , 而且影响了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 容易给居民用电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 经调查发现 , 犯罪嫌疑人主要采用焊锡短接进出线、导线连接进出线、铜丝连接进出线、表内打孔铜丝接进出线、虚接连线以及改装电路板电阻等方式达到窃电目的 , 使用的铜丝或者其他材料都是裸露的 , 容易导致跳闸、停电等故障 , 严重的甚至会引发触电和火灾 。
此外 , 办案中还发现 , 部分犯罪嫌疑人在给居民改装电表后 , 利用居民窃电心虚的心理 , 坐地起价、强拿硬要高达千元的改装费 。 更有甚者 , 冒充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准备假的电力公司车辆、工作证、检查单、工作服等作案工具)或者直接联系有改装电表嫌疑的居民 , 以其窃电需缴纳高额罚款并断电为要挟勒索钱财 , 严重扰乱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
3.企业查处惩戒力度不足 , 难以发挥长效威慑作用 。 电力稽查执法职权归属于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电力监察办公室 , 企业接受举报至现场查实后 , 只能按照用电合同约定追究窃电用户违约用电的民事责任 , 惩戒威慑不足 。 与此同时 , 实践中还出现 , 有的犯罪嫌疑人在改装电表后 , 通过向电力企业批量精确举报窃电的方式牟取奖励 , 而电力企业由于自身能力限制 , 很难及时发现和认定其恶意举报的行为 , 使违法犯罪人员产生侥幸心理 , 不仅扰乱了电力企业举报奖励管理秩序 , 也容易助长窃电违法犯罪的发生 。
二、检察建议
为切实加强电力设施管理 , 维护用电秩序和安全 , 保障电力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根据有关规定 , 提出以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