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壹点|一市民物证养犬,犬只被收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采访人员袁野
日前 , 有辖区居民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向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公安分局营市街派出所反映 , 在自己居住的经十路某小区内有一位业主家中豢养一只犬只 , 可能存在非法养犬的情况 , 且经常不拴犬绳在各楼层及小区内随处大小便 , 既存在安全隐患 , 又污染公共环境 。
齐鲁壹点|一市民物证养犬,犬只被收缴
本文插图
11月12日晚8时许 , 民警张昊业带领辅警赶到上述小区 , 通过与周围邻居走访得知 , 该业主院内饲养一条小型犬只 , 因为是无证养犬平时都是趁着夜深人静四下无人的遛弯 , 白天都被主人关在笼子里 , 不分昼夜的犬吠声影响着左邻右舍 。 明确情况后 , 民警当即依照《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对这只无证小狗进行收缴 , 同时对狗主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 犬主当即认识到错误 , 表示接受处罚 。
在此 , 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 , 如果家里饲养犬只 , 应严格按照犬只管理的相关规定 , 所养宠物必须实行栓养、圈养 , 严防对市民造成人身伤害 , 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 共同维护美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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