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石景山检察院举行首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 非常感谢各位听证员、检察机关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11月11日 , 在北京石景山检察院举行首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现场 ,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深鞠躬致谢 。
听证|石景山检察院举行首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文章插图
据了解 , 去年8月 , 刘某某为偿还因父亲病重等拖欠的债务 , 假借帮助购买洁具为由 , 骗得被害人钱款1.3万余元后 , 变更联系方式并逃匿 。 今年9月刘某某被民警抓获 , 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 , 并取得谅解 。
11月11日 , 石景山检察院围绕刘某某的起诉必要性举办公开听证 。 听证会由此案承办人、石景山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晨检察官主持 。 石景山公安分局法制支队民警宋涛作为侦查机关代表出席听证 。
听证会上 , 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轮流阐述意见 , 三位听证员对嫌疑人和办案人员提问 , 并进行单独评议和表决 。 由于听证员评议意见与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一致 , 王晨检察官当场宣布听证结果 , 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
【听证|石景山检察院举行首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听证|石景山检察院举行首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文章插图
听证|石景山检察院举行首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文章插图
“检察机关对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较小、案发后积极赔偿损失、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 是融法、理、情于一体 , 促进化解社会矛盾 , 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一种好方式 。 同时 , 公开听证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 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大有益处 。 ”担任此次听证员的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区律协会长余尘评价 。
另一位听证员、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韩红兴认为:“对本案作不起诉处理 , 不仅符合法律规定 , 而且符合当前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的一般标准 。 检察官不仅注重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 也重点考虑其犯罪动机是为父治病 , 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 , 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让严厉的刑事案件也充满‘人性温暖’ 。 ”
检察官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后 ,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向在场的听证员和办案人员深深鞠躬 , 表达忏悔和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