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涉黑案宣判 主犯获刑二十年


青海一涉黑案宣判 主犯获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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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现场
中新网西宁11月14日电(加华卓玛 李银鑫 文思睿)14日 , 采访人员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 ,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于11月11日至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丁某等二十七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变造身份证件罪、诈骗罪一案 , 并于11月13日当庭宣判 。
法庭依法对被告人丁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等七项罪名 , 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对其余被告人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作证罪、变造身份证件罪、诈骗罪等十一项罪名 , 判处十八年九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

青海一涉黑案宣判 主犯获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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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 , 被告人丁某先后纠集被告人陈某云、年某(已死亡)等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在西宁市及周边地区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抽头渔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为非作恶 , 建立了组织严密、层级清晰、结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长期采用暴力、威胁手段 , 有组织的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包庇、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 。 同时通过多种方式聚敛经济利益 , 2012年至2019年期间 , 被告人丁某纠集组织成员在西宁市及周边地区通过暴力、滋扰等手段控制当地部分赌场 , 抽头渔利510余万元 , 该组织在社会上被称为“湟源帮”“湟源战队” ,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后 , 被告人丁某、陈某云等人将违法所得用于投资经营、组织成员违法犯罪及成员日常生活保障 , 并在组织成员违法犯罪后 , 为成员提供非法保护 , 对家属补贴安抚 , 实现对组织成员的笼络 , 以壮大组织实力 。
【青海一涉黑案宣判 主犯获刑二十年】庭审中 , 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 , 围绕指控事实、量刑情节 , 开展举证、质证、辩论 , 并对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 , 二十七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 。 该案庭审历时3天 , 于11月13日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