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喊价5000万!国家一级文物被盗,盗窃人员出售中落网( 二 )


其中,最为珍贵的青花缠枝牡丹纹盖罐为一级文物,其文物本身和历史科研价值不可估量。
7人认罪认罚不上诉
姚某等人年龄都在45至50岁之间,文化程度只有小学和初中,身份为农民和无业者。
相比较,收购古钱币的于某相比较年轻,他出生于1993年,高中文化。他是中国钱币收藏家协会一家地方分会的会员,平时收藏一些钱币,“我是论斤收,论个卖,就是挣个差价钱。”于某承认,从马某处收购的古钱币为辽金时代的,收购价格是每斤300多元,买来后就直接卖了,卖到了哈尔滨哈药古玩城和沈阳鲁园古玩城。
到案后,姚某承认于2016年在一家经销部以用来探测喂牛羊的草料里是否有铁丝为借口购得的金属探测器。约两年后,他又买了第二个。
姚某父子等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只有沈某不认为自己是共同犯罪。沈某辩称,自己只是开车的,不知道自己是被带去盗墓了。公诉机关列举其连续开车接人并辗转多地、深更半夜开车到农田并负责看守、拉回文物共同藏匿并坚守几天几夜不忍回家等不合常识常理的事实,终使沈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姚某、李某、毛某、沈某、马某5人的行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告人姚某超、于某两人的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分别判处姚某、李某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毛某有期徒刑8年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沈某有期徒刑6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对马某、姚某超、于某均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7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