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陈端洪:全国人大常委会涉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的决定是重要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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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12日电 (采访人员 陈小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12日接受中新社采访人员专访时表示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 , 是在香港国安法和关于基本法第104条解释的基础上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 。 陈端洪表示 , 公职人员的忠诚义务在任何国家都是不言而喻的 , 爱国者治港 , 符合基本法规定的高度自治的精神 。 香港立法会议员作为公职人员 , 必须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 。 基本法规定的“宣誓制度” , 就是这个用意 。
他指出 , 对于宣誓的规矩 ,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加以明确 , 但对议员是否违背政治誓言的判断标准 , 之前并未明确 。 同时 , 如何确保公职人员起码的忠诚 , 需要有相应的配套制度 , 从选拔到职务行为 , 都得有规矩 。
陈端洪说 , 立法会是香港重要的政治平台 , 不仅行使一些重大决定权 , 而且对香港政治文化产生极大影响 。 长期以来 , 反对派议员在立法会中风气不正 , 不仅阻碍了特区政府施政 , 而且对社会起了不良影响 。 尤其是“揽炒派”议员 , 以拉布等行径致使立法会功能失效 , 还公开宣称其目标是要瘫痪特区政府 。
陈端洪指出 , 此次决定 , 重申了基本法的精神 , 明确了对立法会议员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等特定行为的制裁措施和对做出同样行为的参选人的处理措施 , 是又一次重要的制度建设 , 具有法律效力 , 香港特区必须执行 。
香港特区政府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 宣布郭荣铿等4人丧失议员资格 。 15名反对派议员随后闹辞 。
作为法学和香港问题研究专家 , 陈端洪称“自己很少公开批评反对派议员” , 因为他们是香港民主制度的产物 , 也是民主机制的一部分 。 但从否定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开始 , 到非法“占中”、宣誓风波、修例风波 , 再到煽动“揽炒”等 , 他们的有关行径“实在令人忍无可忍” 。
陈端洪认为 , 反对派议员把香港和国家对立起来 , 并不懂得如何代表民意和香港的根本利益 , 虽然总是把民主、人权挂在嘴上 , 可是他们中有些人的言行最终证明这些人“代表”了西方敌对势力 。
【中国新闻网|陈端洪:全国人大常委会涉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的决定是重要制度建设】陈端洪表示 , 建制派议员在香港立法会中超过半数 , 反对派议员闹辞后 , 立法会仍可依法运作 。 希望立法会尽快恢复正常运作 , 聚焦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议题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