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的法律对于多重人格即精神分裂的人犯罪的判罚真的科学么

人格分裂并非精神分裂症。两者是不同的疾病。
■网友的回复
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
假设罪犯小明是患有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并假设他拥有小明A,小明B,小明C三个互不知道彼此存在的人格。
从小明的角度来看,小明的ABC人格分别确切的知道自己是否无罪,但无罪的人格不能确定到底其他两个人格中的哪一个有罪,只有有罪的人格知道自己犯了罪。
为了方便理解,我们把小明ABC比作三个独立的人,小明A代表小红,小明B代表小蓝,小明C代表小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小黑犯了罪,小红小蓝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当被处以同等处罚吗?答案是否定的,只有小黑应当受到惩罚。
再回过来看,小红,小蓝,小黑恰巧同时处于小明肉体之中。只有小明C(小黑)这个人格应当受到惩罚。如果我们通过惩罚小明的方式来惩罚小黑,小明A和小明(小红和小蓝)两个无辜的人格相应的也会遭受惩罚,这是不合理的。但问题是,从旁人角度来看,我们无法确定哪一个人格进行了犯罪。在未能确定的观测到哪个人格犯罪之前,小明ABC都可以被认为是有罪的同时也是无罪的,即小明是无罪的同时也是有罪的。我们无法通过合理的办法为小明进行定罪,因为任何判罚都有其不合理性。惩罚有罪的小明,无辜的小明受到不必要的牵连;释放无罪的小明,有罪的小明逍遥法外。
一种可能的办法是让小明ABC意识到彼此的存在,由于小明肉体只能同时容纳一个人格,三个人格将会相互融合产生新的人格。虽然最后我们无法确定有罪的人格是否彻底消失,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此时的小明已经与之前在精神层面不一样了,此时的小明人格我们可以称之为小明D。我们不能认定小明D是有罪的,因为小明D是被新创造出来的,小明D不应该为之前人格所做的事情承担责任。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假设你的前世犯了罪,你不用为你前世犯的罪负责。
【当今的法律对于多重人格即精神分裂的人犯罪的判罚真的科学么】 总结来说,患有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的罪犯应当被送进精神病院进行治疗。